湖南长沙税务局爆炸案,爆炸很“威力”,后果很“严重”!
不过,当地警方,也不是吃素的。总动员之下,只用了十天的时间,就在广西全州县,将嫌犯刘赘衡抓获。
案件成功侦破,若参考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的做法,接下来的便应该是庆功、表彰大会了,倘若再更进一步,再学习东莞或湖南娄底的经验,拉着嫌犯游街。如此双管齐下,既可以表彰破案民警的辛劳与成就,也可以将本案的嫌犯及犯罪情形好好地“公示”一番,以达到“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的目的。
但奇怪的是,当地警方却不按套路出牌,故意玩起了深沉,来了个“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除了关于嫌犯落网的消息,关于案件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嫌犯做案的动机,当地警方却讳莫如深。
武汉晚报8月9日报道:昨日下午2点,刘赘衡被长沙警方押解回湘,在长沙市刑侦支队接受审讯,并对爆炸案供认不讳。然而,刘赘衡的归案,其作案动机并未就此公开。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称,经向上级领导请示,为避免引起负面社会效应,暂不宜公开报道案情。
发生在长沙的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除了案件的性质恶劣、造成的伤害很严重,更在于该案发生地及袭击对象的“敏感”,当地的税务大楼里穿出爆炸声,且炸死了税务机关的公务人员。这样的东西,放在当下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公众当然好奇:案件背后,是否存在着特定或不特定的报复嫌疑?
是、或者不是,答案只有一个,并没有什么中间路线。
公开的报道,还原事实真相,尽管有可能会起到关于某种犯罪的“教唆”、“引诱”、“示范”效应,就像此前发生的一系列校园袭击案,尽管所有案件都是孤立个案,而案件的发生,在更大程度上,也只是因为行凶者人格的分裂、人性的丧失和一瞬间的疯狂。但媒体的报道,也不可避免地对部分犯罪行为起到了“催化”作用。但这样的作用,绝对不是我们封杀相关报道的理由。相反,公开的报道,不仅可以免除公众的猜测、谣言的孳生,更可以吸引更多关注的目光,引发更多的反思。事实亦然,媒体广泛报道后,更多的人因此而反思我们的校园安保,反思我们的社会正义,特别是深层次的社会不公现象。
两相比较,“公开”显然比“不公开”更符合社会正义,更符合公众期待。一味地捂着、藏着、掖着,固然可以实现表面上的稳定,但实际上,涌动着的暗流,那些因社会不公而产生的各种矛盾,还是在持续堆积。所谓的“为避免引起负面社会效应,暂不宜公开报道案情”,这样的“不公开”,除了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对于矛盾的解决而言,起不到任何的帮助。相反,还会引发公众更“广大”的猜疑!
倘若没有什么法定的“不公开”理由,当地警方的这般不公开,除了制造更多的“负面”影响外——不仅关于案件本身,还会牵涉到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几乎起不到任何地消弭“祸端”的作用。事实上,我们也见了太多这样“不公开”而引发的更多的不“安定”的现象。几乎每一起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公共事件背后,都有着“不明真相”的群众之身影,可群众为何不明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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