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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女童服药致死,为什么不认错?

(2010-07-18 20:00:41)
标签:

女童

良知

副院长

副区长

药物

内江

杂谈

分类: 评论

    前些天,易中天教授发了篇博文,纵论古今,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给我们讲述了今人为何不认错!

    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即便那些真的圣贤,也是会犯过错。换句话说,古往今来,寰宇内外,没有人毕身都不会犯过错的。可犯了错,还不认错,这就真的很值得玩味。

    这边厢,易教授之言,言犹在耳。那边厢,四川内江发生了一起“女童服药致死”的惨案。按说,这样明显存在疏失的事件,当然有人犯错!可现实却是:面对孩子的无辜惨死,所有与此事有关的当事人,纷纷不认错!

    根据潇湘晨报的消息,当记者采访于此事相关的人员时,直接在现场发放药物的乡卫生院副院长说:“我只是个护士,他是医生他应该知道。”副院长口中的他,便是当地乡卫生院的医生;而当记者询问该医生时,得到的答案是:“责任在上面来的专家,是他们定的标准”。由此一路问去,区疾控中心科长的回复是:“上级怎么指导我就怎么做”;而副区长的答案是:“现场的组织人员肯定有责任。”到了市疾控中心主任那里,他的回复是:“我要开会去了,不接受采访。”

    从乡镇医院的副院长,到医生,再到区疾控中心科长,再到副区长,直至市疾控中心主任,这一路走来,已完整地展现了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但遗憾的是,在这样一个算得上科学、严格的体系面前,还是出了大“纰漏”,而更可悲的是,对此,没有人敢于主动承认错误!

    致人死亡的过量药物,不是小孩子从天上拿来的,也不是自己胡乱吃下去的。而是经过了一层、一层的“管理体系”,是经由政府的手,经由医疗、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的手,分发到孩子的手上。小孩子懂什么,又知道什么?在她的潜意识里,这样的东西,是大人给的、是政府给的、是医生给的!这样的东西,是可以信任的。但这样的信任,却害了孩子的命!

    真的没有错?

    易教授认为认错分两步走,先认帐,在认错!回到这起事件中,认帐应该不存在分歧了,第一、死了人!第二、死人是因为这些人经手派发的药物!换言之,小孩子的死,与这些人都脱离不了干系!至于从是非价值、道德价值,甚至不管是怎样的价值来看,这样的“帐”必须算在这些人的身上!总不能去责怪老天爷无情无义下了这么多雨吧!

    可他们还是不认错!这显然与认帐无关、也与历史无关了。换句话说,这里已不是什么认错不认错的问题,而是他们究竟还是不是人了!无论如何,作为一个人,还是应该有一颗“心”的。这颗“心”,里面除了可以流淌血液之外,还应该有做人的起码良知,做事的起码职责。

    但在这里,这样的良知、这样的职责,我们统统看不到!若有些许的良知,面对孩子无辜的惨死,又怎能冷漠如斯、无动于衷如斯?若有些许的职责观,当那药物从你们手上分发出去的时候,你们可以这样的无所谓?倘若还是人的话,又怎么可能顾左右而言它,完全地想着推卸自己的责任、执拗地不认错呢!

    没有心、不是人的“人”,自然不会认错!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既然不是人,其思也必异,也当然就不会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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