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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精神病人”的“神经”

(2010-04-13 08:50:19)
标签:

精神病人

行凶者

凶手

南平

分类: 评论

    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一起凶杀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新华网南宁4月12日电)

    福建南平血案所造成的伤痛尚未抚平,广西合浦又传来了行凶杀人的声音。而更令人悲痛的是,同南平血案一样,凶手把手中的屠刀刺向了那些最无辜、最无助的孩子!

    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案件更详细的消息,特别是行凶者究竟为何把血腥的手伸向孩子,但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已发出消息:“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其在小学生放学途中追砍路人,造成上述人员死伤。”

    又见“精神病人”!

    或许,有心的朋友还应该记得,南平血案后,在媒体最初的报道中,当地官方也曾说过是精神病人行凶。可随着案件案件调查的深入,行凶者精神病人的身份立即被排除(尽管有人提出质疑,认为凶手心理有问题,应该做精神方面的鉴定)。南平血案影响之大,使得该案迅速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做了宣判。杀人偿命,行凶者当然要承担责任,但凶手在心理或精神状态上,究竟是不是“精神病人”,也该有一个科学的诊断吧!

    否则的话,一会是精神病人,一会又不是精神病人!是或者不是,没有专业的诊断,只是别人家的“一言堂”,难免会有沦落为别人家工具的危险。

    其实,精神疾病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疾病,是急需专业的治疗与救助的。而精神病人又是非常可怜的,那种神智不清、行尸走肉的生活,该是怎样的痛苦(抱歉,尽管这个词对真正的精神病人而言,应该是不存在的)。也正因为此,法律考虑到精神病人脑子不好使、疯疯癫癫,无法自己分辨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当他们真的做出错事,不管是在民事、还是在刑事责任上,大抵是不必承担责任的。

    法律难得地表现出了“人情”,是为了维护“精神病人”“脆弱”的神经。但遗憾的是,这般的温情,却往往成为别人利用的东西。

    倒不是说有人假借“精神病”而行凶,那样的话,法网恢恢,“假借”二字,也是掩饰不了犯罪的。但若假借“精神病人”而推卸管理责任,模糊社会焦点;又或者假借“精神病人”急需治疗,而行“管理”之实。用“精神病院”作为“限制”他人行为的场所,用“精神病”作为打击或处理那些难以“管理”的对象,把“精神病人”的“神经”作为手中工具……又该是怎样的疯狂呢?

    并不是杞人忧天,也不是无中生有。

    从南平血案,到合浦血案,这些年来,我们见了太多关于“精神病人”的媒体报道。最新的报道是“本月13日湖北十堰市市民彭宝泉9日拍摄上访照片后,10日凌晨被十堰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送进精神病院。”(新京报4月13日消息)

    彭宝泉是不是“精神病人”,医生还未诊断,派出所已经开出了“证明”。“精神病人”的神经还没有“指挥”其干出任何“精神失常”的举动时,却先遭到别人利用,并“被”送到精神病院。

    表面上看,是为了“治病救人”,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但另一方面,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彭宝泉,显然再也做不出任何的“组织、策划”之事了,而当地警方将彭宝泉送进精神病院,也可以落个“耳根清净、天下太平、一片和谐”了。

    至于,彭宝泉在精神病院里会遭遇怎样的景象,如何地“里外不是人”了——若要抗争,“我没病”的意思就会变成医护人员眼里的“病得不轻”,若放弃抵抗,“我有病”的意思也会变成“病得蛮严重”,却与他们无关了。

    颠倒了黑白,没有了是非,那种“众人皆病你独醒”,该是怎样的一种凄凉!而更凄凉的是“众人皆醒你独病”,即在现实的生活中,那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却很少“被”送到精神病院去,接受专业的治疗。

    如此看来,“精神病人”的神经是否正常,还要看谁在动它!只要有更大的“规矩”,“正常”与“不正常”也只是别人家的“方圆”,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不想怎么画,也就没法怎么画。自己的“神经”也是做不了主的,那该是怎样的悲哀呢?

    或许,那只能是权力的疯狂和人性泯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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