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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建设,小心落入托市的陷阱

(2010-01-30 10:58:58)
标签:

房产

经济适用房价格

郊区

分类: 杂谈

    中国的房价,经历了2009年的疯狂之后,终于站上了一个令人恐惧的高度!这般地房价疯狂,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可以得出相应的答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高房价,也不是一天所练成的。房价一路上涨,作为房地产市场的直接主管者,我们的政府都在干什么?

    忙着卖地,忙着数钱。

    其实,在房价一路上涨的过程中,政府有很多机会出手调控,对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予以干预。但政府并未动手。如今,再高调谈论房价问题,并且不断出手,意图用影响房价,背后真实的原因是什么?

    保障民生?保障普通百姓的居住权利?这是正面的理由!这本身就是政府一贯的责任。事实上,当前所密集出台的所有房地产新政,都不足以把高高在上的房价给拉下马。这也再一次证明,政府并不希望房价下跌。

    房价下跌,炒房者损失的不过是个人部分财产,但政府损失的,却将是从土地出让市场获得的收益集聚缩水,严重的话,则是金融风险的膨胀、甚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崩溃。

    政府不希望房价下跌,又不好明着让房价继续上涨,毕竟,那样所带来的舆论冲击、社会反对声音、公众的不满将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的激化,也让政府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与发展窘境。

    所以,对政府而言,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让房价维持在当前这样的水平,用时间换空间,来慢慢消化房价高速上涨所带来的后果。假如社会经济发展可以继续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物价上涨、收入提高,在十年或者更久的时间之后,或许,当下的房价或许将不再是什么“高房价”了。

    按照这样的思路,在所谓的保障房建设中,便大量出现了经济适用房的身影。

    经济适用房建设,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十年之前,便已经被许多人提出。但一直觉得,经济适用房是一个怪胎,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是那么地不伦不类。政府补贴有产权房屋的建设,用公共资源,让部分人拥有房屋产权,这不仅无法体现真正的公平,在信息不对称、缺乏个人财产信息有效统计体系之下,也极易滋生腐败。实践也屡屡证明,经济适用房领域内的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像开宝马的人住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出现在租赁市场、经济适用房申请过程中的六连号事件等等,都充分证明了一点。更为严重的是,经济适用房可以拥有产权,可以上市交易,使得经济适用房能够继续成为“商品”,自然无法抵御投机炒作的冲动。

    事实上,当前房价如此高涨的根本原因,并非什么供求关系,也非房地产价值的提升,而是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投机炒作行为所导致的。

    如今,各地政府大量兴建经济适用房,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而言,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房屋总供应量上去了。但对于破除房地产领域内的投资、投机等炒作行为,却无能为力。相反,当下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几乎成了政府变相托市的行为。

    以上海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为例。政府号称要每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究竟能否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要打个问号。毕竟,在2003年房价刚刚出现上涨苗头时,上海政府就曾提出过每年建设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计划。但实践呢?这些年来,又建设了多少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更为严重的是,当前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不仅在地段选择上,限于土地出让市场的实际价格,只能选择那些偏远郊区,外环之外、郊环之外,在价格上,其实也并不是真正的“经济”。根据已试点的徐汇、闵行两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来看,这些房屋通常建在松江或者更远的郊区,房屋价格也在5000元每平方米上下。这样的价格尽管与周边房屋相比,便宜了不少。但要知道,在几年之前,或者说,在本轮房屋价格上涨之前,上海中环内的房价也不过是这个区区之数。

    这就很像许多商家在搞促销时,经常玩的手段,先把商品价格标高,再用所有的折扣来吸引顾客,但实际顾客购买时的价格还超过了原来的价格。就算回到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收入来看,这样的价格,其实,也和难让实际困难的人承受。

    经济适用房价格不适用,但却在无形中已筑成了一道关于房价的“防火墙”、“最低线”。试想,连经济适用房价格都能卖到这个价位了,其他房子当然要比这个贵很多!未来,房价就算要调整,按照这样的标尺,房价调整的幅度其实已经被政府人为地堵住了小调空间!

    相信许多上海人都应该还记得,在2003年的时候,当时,政府提出搞经济适用房建设,并且将房价控制在3500元左右,可那都是建在外环外的房子呀(那时外环外的房价还达不到这个水平)!如此信息一出,上海外环外的房价立马上涨,跟着其他地区的房价也在上涨。理由很简单,连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都达到这个水平了,其他房子,当然要高于这个水平。

    所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不仅有保障普通百姓住房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更是起到了政府对市场房价的一个定调作用,一个标尺作用。换句话说,当前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很有可能变成政府变相托市的行为。

    其实,政府对百姓的住房保障工作,重要的是让他们有房屋居住,而不是所有人都拥有房屋所有权。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包括那些发达国家,政府都无力让穷困家庭拥有房屋的产权,更何况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事实上,政府在民生领域内需要投入的还很多,包括社会保障、教育等问题。因此,从保障百姓住房这一目的上来看,政府真正应该做的是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即由政府主导,建设大量可提供给普通百姓租赁居住的房屋。低收入的百姓可以长时间租住这样的房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住户只需要支付相对便宜的租金。至于房地产市场领域,如果要是真的想让房价回归理性,该做的是打击投资、投机等炒作行为,而不是用保障住房建设做幌子,把百姓的住房保障问题与房地产市场问题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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