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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种的不是红薯,是愤怒!

(2009-12-22 09:52:12)
标签:

红薯

水泥地

同庆

村民

南方农村报

广东

杂谈

分类: 评论

    很多人都听过这样的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是不是如今不为民做主的官员太多,以至于红薯供不应求,为此,老百姓千方百计地多种红薯、种好红薯。也就有人把红薯种到了水泥地上!

    慢着,水泥地上也能种红薯,是什么高新科技么?

    南方农村报12月22日报道,广东同庆政府向村民征地,村民不仅没有得到征地补偿,去施工现场理论时还被“拉到派出所坐了6个小时”。于是,一些村民开始在水泥地上种红薯藤,希望以黑色幽默的方式向政府宣泄内心的不满。

    原来,广东同庆的村民在水泥地上种红薯,并非是因为当地红薯供不应求。尽管从新闻报道上看,当地符合卖红薯条件的官员很多,但真正愿意卖红薯的人并不多。而农民之所以要在水泥上种红薯,纯粹是一种无法的抗争,是想通过这样的黑色行为表达内心的愤怒!

    根据报道,当地镇政府想扩大当地中学规模,可是镇政府财政又不宽裕。于是,就违法租用当地农民的土地来搞学校建设!这样的以租代征的行为,自然是非法的,这在当地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志伟的口中也得到了证实!“租地建学校是不合法,但合情理。”

    好一个“不合法,但合清理”!既然不合法,为何还要去做!

    堂堂政府,就是这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么?就是这样依法行政、为民做主的么?

    “合清理”,无非是建学校算得上是“公益行为”!又见公益,哪一次的征地、拆迁行为中,会少了公益的身影!公益,公益,有多少不法与罪恶假汝之名!仿佛世间的任何事,只要批上“公益”的马甲,就天下无敌了、就可以大杀四方了!可这究竟是哪个“公”的利益呢?而这个“公”的利益,难道就非得要建立在侵犯、损害“私人”的利益上么?

    建学校是好事,但凡事都要从实际出发。如果地方政府真的拿不出钱,也争取不到经费,难道就非得建那些大楼,搞出那些规模?一口吃不成胖子,如果,政府真的是把心思放在当地的教育事业上,完全可以一点一点地改善,一点一点地提高!再说了,要筹集经费,就不能从那些官员的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小金库里去想办法,为什么一定要把这双手伸到农民微薄的一亩三分地里去!

    抢了人家的地,又付不出应该的补偿,农民自然不答应。权利被损害,自然要救济、要申诉。

    别总是用“公益”去压农民,也别总是要求农民的思想觉悟要高尚!

    毕竟,这块地以及这块被占用的补偿,对他们而言,或许便是安身立命、赖以生存的东西呢!再说了,这块地的使用权本来就是属于人家的,是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可是,还是没有用。那块土地还是被抢去了!肥沃的土壤上,没有长庄稼,却长起了大块大块的水泥地,跟着还要长出一幢幢的房子。

    “那我们的红薯该种到哪里去呢?”没有人回答他们,也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们,无奈,他们只能去水泥上种红薯了!他们知道,这水泥地上种不出什么红薯。就像他们去要求说法而得不到说法一样。但他们终究没有什么其他“能耐”,一辈子除了种田,也就是种田。抢走了他们的地,让他们怎么生活!只是但愿这种下的这种“红薯”千万别发芽,也别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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