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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何以敢说“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2009-11-11 19:40:29)
标签:

教育主管部门

义务教育

习惯性

学杂费

校信通

杂谈

分类: 评论

    曾几何时,“义务”教育一直都是停留在口号上,花样繁多、数额不小的各项“收费”,让许多家长不堪重负。不过,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政策的出台,“乱收费”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而“义务”教育也终于有了点“义务”的样子。

    于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做客人民网时,就敢“肯定”地讲:“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此言一出,全国的网友纷纷笑了。是啊,比起过去乱收费满天飞的情形,我们的确是取得了一点进步,但说“乱收费”现象已得到了解决,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正如有位无锡网友所列出的当地小学生开学时要交的各项费用“订牛奶(大约81元)、午餐(5元一顿)、龋齿(3元)、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可用于看电影,秋游或春游,社会实践活动。多退少不补)、“校信通”10元/月、社保局办理城镇居民保险80元一人,此外还有校服费、资料费、卫生费……这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加起来,还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这些费用依旧是通过学校、老师从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手中收上去的!谁又敢说这些费用中就没有一点“乱”收的成份?

    可我们教育部的官员却看不到这些。他们所看到的只是政策上的东西,只是下面报上来的数据、报告。也正因为此,王司长敢如此如此镇定、理直气壮地下结论时,就直接表态是因为“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从“理论”上讲,王司长的话是很有道理的。过去学校的“乱收费”是因为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征收一点费用,以贴补教育之用。如今,国家每年都投入了很多的经费,这些巨额经费足以解决当前运作义务教育了。所以,学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动机再向学生“乱受费”,加上“有关部门的批准”这道把关的程序,足以堵死漏网的“乱收费”之门!所以,“乱收费”现象得到了解决!

    可这终究是“理论”上的东西,谁能保证实践中不荒腔走板,谁能保证没有部分学校或部分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想“搭”点便车,搞搞“自家的后花园”,赚点“小外快”呢?对于这部分,王司长及教育部又有什么有效的手段呢?

    再说,如果按照王司长的“理论”,我们有刑法、司法机关,是不是连“犯罪”现象也得到了解决;我们有法律、有检察院和纪委,还有高“社会福利”,是不是“腐败”现象也得到了解决?总之,我们现在的社会肯定是“和谐”一片,任何“不和谐”的现象都可以轻松解决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做任何的结论之前,或许该多做一点调查。王司长如果能在百忙中抽空多往学校走走,多去学生家中听听家长的意见,或许就不会下这样的结论了。

    其实,也不只教育部的王司长。如今的许多“王司长”们都习惯性地坐在办公室里,习惯性地看着下面报上来的东西,习惯性地从“理论”的高度去看问题,却忘了该走出去,看看现实的东西。长此以往,也难怪他们总是会说一些“不着边”的话,又弄出一些“不靠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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