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小时的工作,是效率高,还是权力高?
(2009-10-28 20: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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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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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八小时工作,这差不多是我国普通劳动者对于劳动条件最大的奢望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在许多私营企业、建筑企业、服务行业里,许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都远远地超过了八小时,而且也没有双休。
劳动者究竟该工作多长时间呢?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只要不超过八个小时,一个星期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就可以了。可实际生活中,几乎没有用人单位愿意让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低于这个数字,毕竟,用人单位需要尽可能多的效益。哪怕劳动者不断提高效率,这个8个小时的底线都是很难冲破的。
但就是这样的底线,被一些人,在一些特殊的单位轻易地被冲破了!
东方网10月28日电 一般人习惯的都是8小时工作制,不过,近日有泉州网友发现当地的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只有6.5个小时,比正常的时间缩水了1.5个小时。
当有网友对此表示质疑时,泉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先用“惯例”来回应。
原来是惯例!惯例是什么,就是已经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了,很长时间里都保持这样的形式了!换言之,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可能这样的回答,他们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所以又跟着解释了,“之所以每天只用上6.5个小时的班,是因为他们上班讲究‘效率’。”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们“效率”高?只要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办过事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工作效率究竟是怎样地“高”法!也难怪,面对如此“恬不知耻”的回应,网友纷纷报之以“公务员讲效率,全国人民都笑了!”的回应。
这种回应,固然有调侃的意味,也有以偏概全的危险,但不管怎样,“公务员”的工作效率问题,并不怎么样,至少在公众的眼里,是谈不上什么效率的。
谈不上什么效率,还是来看看他们的真面目吧!看看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又都是些什么单位吧!
“公务员”或“公务员编制的”,虽然也算是劳动者,或者说至少在劳动领域内、在劳动法面前,他们与我们应该都是平等的,是无差别的。但因为“劳动”的内容有差别,因为他们是“公仆”,是吃财政饭的,是领国家工资的。而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是什么单位?那可是政府机关或者是类似国家机关的单位!
一言以蔽之,他们是公家人,是公家单位。再蔽之,他们手里有权力!再再蔽之,他们的权力缺少有效监管,至少公众很难管到他们。所以,他们可以享受到普通劳动者都想而不能得到的“悠闲”呢!
醒醒吧,别再大言不惭地说这样的笑话了。小心风大闪了舌头,小心话满砸了饭碗。要是你们这些“公务员”或“公务员编制”的工作效率大大地提高了,以至于每天只要六个多小时就可以完成全天的工作量,就可以“不影响当地企业及群众办事”,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单位用人有点过剩了!从真正提高效率的角度而言,或者说从维护国家利益、节省财政开支的角度出发,那你们是不是该下岗了呢!工人可以、农民可以,为什么你们就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