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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收礼是民间习俗,纪委嘴软手短护短也是行规了

(2008-10-06 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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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杂谈

    华商网10月6日报道: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刘湾派出所,在乔迁时向辖区内村委会、企业“收取”十余万的“份子”钱,引起当地村委会的强烈不满,而公安商州分局纪委书记却称“乔迁送个礼没有啥”。

    真是咄咄怪事,派出所收礼已经让人气愤了,更让人可气的是该分局纪委书记认为乔迁送个礼没啥。我们不禁要问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向派出所送礼才会有啥?

    民间是有乔迁收礼的习俗,但那是亲朋好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是亲情、友情的表示,是个人的自主合法行为。但派出所不同,它是政府派出机构,代表着政府行使相关职权,又怎么可以向辖区内的村委会、企业收取礼金,且数额是派出所定的!这与乱收费何异,说得难听一点,这简直就是敲诈、收取保护费了。

    出了这样的违法乱纪问题,面对各村委会的不满,派出所的上级单位无言,而纪律检查部门的书记却公然以民间习俗为派出所的行为作辩护!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再一次地看华商网的报道:“派出所里一位姓王的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一共坐了十五桌,分局的周政委和纪委书记等领导参加了宴席。”或许,从这短短的四十来字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些许端倪。

    国家三令五申地禁止乱收费,可我们的基层单位视若无睹,我行我素。无他,惟利益作祟而。派出所是吃国家财政饭的,按照规定,其收支都应该有财政部门经手,没有自己的小金库,如何能潇洒得起来。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自然成了许多派出所,也包括其他政府机关的不宣之密。借乔迁之名,向辖区内的村委会、企业收礼,今天乔迁,明天庆典,后天再来个新的名目,派出所是玩得不亦乐乎,收礼收到手软。只是苦了那些辖区内的单位,今天孝敬,明天祝贺,后天还要意思……

    来了十五桌客人,连分局政委、纪委书记等领导也亲自到场祝贺。慢者,不知道他们付了礼金没有,派出所又是否给他们定了标准。不过按照民间习俗,又或者按照民间大众的理解,他们不但不会拿出礼金,甚至还要带走点纪念品。

    古语有云,吃人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于是,在碰到类似问题时,主管者、纪律检查部门无所作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还是苦了那些辖区内的村委会、企业们,谁让你们要做主人呢!不过,凡事有正也有反。按照该书记的逻辑,乔迁可以收礼,那普天之下的贪官们,这可是你们的福音了。往后,你们在收受钱财的时候,只要搞个正当的名目,冠之以“礼”,且归类于民间习俗,就不会再有啥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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