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自己乃至其他媒体之上,经常可以看见关于明星的诸多新闻。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时常搅得公众为之议论纷纷。其实明星的种种所谓的热点事件,放到普通人身上来说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事情。因此,很多行为普通人可以不在乎,但明星则必须小心翼翼。
对于我们,一个媒体从业者来说,也必须要有明星的意识,要用明星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做事的时候要有用明星的意识来要求自己。一个大众明星,要想取得持久成功就必须善待受众。同样,一个媒体要想成为百年乃至更久的老点则必然要善待读者。
华商十年,时刻在强调着执行力,强捍的执行力也是华商能够在短短十年里迅速崛起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在我们站在一个新十年的起点的时候,我们要在继续坚持并发扬执行力的前提下树立明星意识。
十年间,华商报早已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媒体演变为本地主流媒体,甚至在全国也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华商报已不简单是一个传媒企业,而是成为一个文化符号一个文化偶像。
在这个社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明星的粉丝为了自己喜爱的明星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星,一个文学爱好者可以跋涉千里去追寻自己喜爱的作家,一个铁杆球迷可以为了自己的球队潸然泪下……自然,对于作为一个文化偶像的华商报而言,也有着一大群如球迷、追星族一样的“华商迷”。他们热爱华商报,在他们的生命意识里,华商报就是他们的偶像,他们如同球迷热爱球队粉丝热爱明星一样热爱华商报。对这一群“华商迷”而言,含光路156号就是他们的精神圣地,他们渴望乃至走近这个地方去了解自己的偶像。所以,在我们的十年历程中才有一个有名的马梅和无数个无名的马梅的出现。
传媒的特点决定了我们要发展壮大就必然要成为一个耀眼的明星,我们要想从一个边缘明星成为一个天王巨星就一定要有明星的意识。
但是,明星的意识不是在我们的门牌上体现的,而是在我们的行为中体现的。每天印出来的报纸,是我们的产品,也是我们同我们的上帝最直接的对话窗口。在办报纸中,我们早已有了明星的意识,我们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追求在给读者奉献最好看的报纸。但是,每天的报纸仅仅是我们的尖刀,华商报不简单地是那张纸,华商报是我们的领导是我们的记者是我们的编辑,甚至是我们的保安。
我们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符号一个文化偶像的现实要求我们所有的华商人都要有做偶像做明星的觉悟与意识,不管是老总还是保安。华商的价值不是简单地由每天出版的报纸树立起来的,而是我们由所有的华商人围绕在每天出版的报纸周围树立起来的。成为偶像的现实要求我们要用明星的意识去对待我们的华商迷,要求我们能够能够心平气和地听取我们的粉丝对我们种种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意见,处理好同他们的关系。因为,只要善待他们我们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只有得到他们的支持,我们才能成为百年老店。
华商面临的道路还很长,能不能做成百年老店,决定权不在外界,而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的脚下。是一颗恒星还是一颗流星,全由我们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