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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批评学生”何时成了潜规则?

(2009-08-25 13:48:27)
标签:

校园

潜规则

社会道德

惩戒教育

美德

杂谈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 实习生 罗蕙) 老师批评学生也要教育部来授权?教育部近日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此项规定在网友、中小学班主任及学生家长中引起广泛讨论和争议。不少人提出,老师教育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应该“特

 

    与其说教育部颁布这样的规定是雷人之举,倒不如说是迫不得已,否则,教育部又怎么会没事儿找事儿?要知道,立这么一个“多余”的规矩不要紧,问题是这形同于告诉所有人,在这之前教师是否有权利批评学生是不可知的,是不确定的,是很暧昧的。就这样,本来是人们觉得“天经地义”的道理,沦为了一条“潜规则”,成了灰色法则。

 

    大街上,交通警察可以批评违章肇事的司机;公司里,经理可以批评偷懒懈怠员工;在学校,教师批评犯了错误的学生却需要“官方授权”,这听上去难道不可笑么?难道我们的社会真的发展的如此之快,以至于当我们还停留在认为教师不该“体罚”学生的时候,社会道德已经不允许教师“批评”学生了?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是去接受教育的,如果对其负有教育责任的教师都没有权利和资格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并在他们做错事的时候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惩戒教育,那我们还教育什么?都是过来人,只有鬼才相信完全绝对的鼓励教育可以把人教育好。

 

    我觉得,我们中国人很聪明,但也很好骗。外国人跟我们说,中国女人英语不好,所以进不了环球小姐15强,我们就认为英语很重要,英语不好是中国人的缺陷,是中国人缺乏智慧的表现;外国人跟我们说,我们的作家思想不够深刻,所以拿不了诺贝尔文学奖,我们就认为只有外国的小说才能称之为名著,殊不知,我们聪明的领会了别人的意图,倒头来却只不过是挤破头硬要加入别人的游戏而已,其实人家口中的“世界”不过只的是地球的另一半儿罢了。由彼及此,外国人一边把我们的权益侵犯个遍,一边又向我们推销着他们的廉价“人权”,却不提他们也有“社会契约论”这样与我们社会的“人道伦常”类似的社会法则。我们一味地鼓吹孩子从小要有维权意识,却从来不告诉他们什么是正当的权益,也不告诉他们维护权益的同时还要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我们看到了教师因为“批评”不当而造成的悲剧,但有没有看到更多的悲剧源于教师的“不批评”呢?我们的孩子在被批评时拿着“人权”抗争,可有没有想过我们的传统美德是要求学生尊重教师,对教师的批评虚心接受,起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难道后者就比前者封建、落后、保守么?

 

    当今社会,教师体罚学生肯定是不对的,但我不认为批评学生有什么过错,反倒是传统美德成了“潜规则”,才让人嗅到悲哀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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