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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一根玉米吃会判10年吗?

(2012-07-25 11:03:3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短评

    新闻作者 /李东华   新闻来源 /新闻晨报

    20岁来沪青年李某本想来上海打工赚钱,报答爷爷奶奶养育之恩,但几百元盘缠用完后仍未找到其满意的工作。一次在垃圾箱里发现一把破菜刀,饥肠辘辘的他萌生歹念,持刀抢劫了便利超市。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今年4月的一个夜晚,韩小姐和同事小何搭档一起做超市夜班。凌晨2时30分许,一名男青年顾客选了几件商品,走到收银处结账时,右手突然从胸前衣服里拿出一把菜刀架在韩小姐脖子上说:"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我们也是打工的,钱已经交掉了,现在没有钱。"韩小姐吓得哆嗦着回答。在边上整理货架的小何见状欲转身去里间按报警器,男青年发觉后又冲向小何把刀架在其脖子上。两名营业员都没有拿钱给他,男青年看到柜台上有煮好的玉米问:"我可以拿根玉米吃吗?""随便你想拿什么都可以。"两名营业员异口同声说,随后男青年拿了一根熟玉米边吃边跑出了超市。
    一会儿,处警民警赶到超市,向营业员了解情况后,一路民警向男青年逃跑的方向追去,另一路民警继续调查现场。不久后,男青年回到超市,对民警说:"我是来投案的。"
    经查,该男青年李某,今年3月初一个人来到上海后一直找不到工作,随身携带的800元钱很快用完了,夜里只能住在桥底下,一次捡到一把菜刀后就把它放在身上。 4月11日凌晨2时30分许,李某实施了抢劫。
    据李某向检察官交代,当时钱没有抢到却看到柜台上的熟玉米,自己肚子饿得直叫,就拿了一根玉米边跑边吃,到前面路口时把菜刀扔了。李某站在原地左思右想,想到超市营业员报警,跑是跑不掉的,而且身无分文,后只得回到超市找警察投案自首。

      吕律师想,此青年实施抢劫行为,结果得到一根熟玉米,抢劫罪构成。但该如何量刑呢?法律规定“入户抢劫”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过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从轻,最少也是10年;那如果减轻呢,能减到几年呢?如果感兴趣的话大家可以猜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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