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了几个案件,心里颇不宁静。
一、
14日,汕尾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陆丰乌坎村上访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锦波死因调查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刘水平在通报会上指出,法医对薛锦波作了尸表检查后初步确定,其皮肤的瘀斑属于轻微外力导致的轻微毁伤,可排除死亡是由外力导致的可能性。
据通报,现年42岁的薛锦波是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人,为陆丰乌坎“9·21”、“9·22”系列案件组织者之一,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于12月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羁押在汕尾市看守所。12月11日上午10时51分,薛锦波突感身体不适,公安干警接报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往附近的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持续抢治无效于12月11日上午11时40分死亡,医院诊断死因系心源性猝死。11日下午,省、市检察机关和中山大学派出的专家组已对薛锦波做了尸表检验。刘水平解释,心源性猝死是由于心脏原因导致的猝死。据调查,死者有哮喘病史,但具体由何种疾病导致的死亡,一定要经过尸体系统解剖后才能最终确定。
上访组织者,刑事拘留仅3天就死亡了,家属称浑身是伤,惨不忍睹,要求抬回尸体,不被允许,医院诊断却为心源性猝死,何也?
二、湖南桂阳县男子李清因售卖假冒名牌羊毛衫被查,内蒙古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51万元。李清辩护律师称4个月来,李清只卖出400多件羊毛衫,销售额总共才6万余元,获利1万元左右。此案已上诉至内蒙古高院。
销售额一共才6万多元,却判刑5年,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罚金的数额却为2151万,不知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三、河南的“天价过路费案”,原审指控数额是368万余,现在变成了49.23万余元,前后相差悬殊,堪称世界奇迹。更让人称奇的是,检察院的检察官说,把时军锋的诈骗数额改为49.23万,体现了检察机关实事求是的态度,呵呵,真好,如果没有媒体和广大人民的监督,检察机关会说起诉他368万也是实事求是的。
韩寒说: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智商和官员们不断下降的道德之间的矛盾,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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