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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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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法官

(2011-11-10 20:10:39)
标签:

民告官案件

辩护意见

行政机关

行政官司

天安门

杂谈

分类: 法海探幽

   在工作中碰见法官的一些趣事,写在这里跟各位探讨分享。

一、法官维稳

    某日,在某县城一法官办公室等侯法官,这时听他打电话:“我把你的名字和手机号上报了,你是我的紧密联系人,以后上面要是打电话给你,抽查这个问题,你就说我已经通知你了”。

    我询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上面要求我们每个干警要紧密联系10个普通群众,这10个人以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将拿我们是问!

    记得奥运时,我的某同学法官在天安门附近巡逻!

    法官的工作就是公正及时地把自己的案件审好判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才是最大的维稳!

二、真假法官

    某法院,我递交了辩护手续后,一人和我联系,自称是承办人。因为是二审,开不开庭由法院决定,为了充分表达我的辩护意见,我多次和该承办人沟通,非常认真地向他阐明我的辩护意见。我也非常认真地向他提交了各项材料和辩护词。判决书下来后一看,这名自称承办人的居然是书记员。

    真是黑色幽默。

三、咆哮公堂

   一日开庭,不知道啥原因,法官大怒,把我们提交的材料扔了一地,桌子拍的山响。小书记员一个字总打不出来,法官张口就骂,然后把她推到一边,自己亲自打。

    看到这一幕,我惊呆了。法律规定了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审判人员,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可是如果是法官自己这么做,应该怎么办?!

四、党员法官

    行政庭审理民告官案件,官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我d领导下的行政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哥俩穿的是一条裤子。让我d党员审理民告官案件,这就相当于民事诉讼中,被告和法官是亲戚,法官就要回避。可现在的情况是行政官司,大部分是由党员法官审理的。理想中的法官应该政治中立,本党党员不得审判与自己政党利益相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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