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案完全可以拍电影
(2011-11-07 2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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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案李金星杂谈 |
分类: 要案追踪 |
关于北海案,无法忘却的回忆2.北海案,第三公诉人与第一公诉人彻底切割。公诉人张志刚答辩词中,无耻对辩护律师进行人身攻击,已无基本的法律素养。但第三公诉人,据说广西高检空降,随后发言中,却对律师团敬业精神表示钦佩,并表示充分注意到了警方办案重大疏漏。人性与法律人的良知,战胜了偏见!
关于北海案,无法忘却的回忆3.北海案最关键时刻,我参与了一次汇报。非常重要。汇报非常成功。无法忘却,该领导在与我告别时候,从会议室一直到电梯间,紧紧握住我的手大约十分钟,几次使劲摇晃,我真切感到一种无言力量传递。电梯关门一刹那,我清晰看到这位老领导眼角的泪花。我震惊了。你可以不信!
关于北海案,无法忘却的回忆4.作案实验录像,不敢公开播放。北海案,关于时间,路程是要命的辩护观点。我和@张颖 @钟锦化lawyer @杨名跨律师实地勘验现场,完全按照裴金德供述还原作案过程。但公诉人坚决反对当庭播放。我至今不明白,公诉人为何不愿意在法庭上公开播放,难道是害怕查清案情吗?
关于北海案,无法忘却的回忆5.那晚北海,侦查实验录像。市民大怪:深更半夜,几男女在玩什东东?答曰:拍电视剧。又问:主题?答曰:破案。又问:主演?答曰:李连杰。所雇摩托车手听后大为感冒:正式拍能否有我们?答曰:完全可以,但要看车技。遂风驰电掣还原作案现场,果好车技!总计47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