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吕恩相
吕恩相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5,412
  • 关注人气:18,51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平等的生活补贴

(2011-01-24 17:49:57)
标签:

中国

宋体

补贴

生活成本

农村户口

杂谈

分类: 时事短评

 据报道春节前中央政府向全国八千多万经济困难者发放生活补贴:http://sinaurl.cn/hG3jDO

城市人口150元,农村100元,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党员和城镇未享受离退休的党员每人180元,共计104亿元,由中央财政支出。

看到这则消息,我很高兴,政府终于知道纳税人的钱该怎么花了,不过又有些疑问:

一、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补贴不同,不公平。

    有人可能会说,农村和城市的生活成本不一样,因此生活补贴可以不一样,好像非常有道理。可各位可别忘了,税收却没有因为是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而适用不同的起征点和不同的税率。我们单位就有不少是农村户口的,可个人所得税,我们都是适用相同的起征点和相同的税率的。

二、党员和非党员待遇不同,更不公平。

    农村和城镇的补贴不同,这里面可能有个生活成本不同的原因,在补贴上稍微差异一点,虽说于法无据,可似乎还有情可原。但是,对党员多补贴,却没有任何法理上的正当性,原因也是一样的,因为交税时并无党员比非党员多缴税之规定。如果想给党员公民以外的温暖,可以以党组织的名义,从党费中出,而不能以政府的名义动用纳税人的钱,因为纳税人的钱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而不是侧重为党员服务的。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因此不管你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也不管你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在国家面前,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都尽着同等的义务,也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