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建议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和“无照驾驶机动车罪”

(2009-07-25 23:04:59)
标签:

驾驶机动车

非法狩猎

交通肇事

社会危害性

杂谈

     建议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和“无照驾驶机动车罪”

                                         吕恩相

      这阵子,因为重大交通肇事案件频发,比如现在网友们争议的焦点杭州案,成都案,南京案等,大家都在热衷于讨论这些案件应该怎么判,却很少有人去考虑这些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仔细研究一下这几个案件,我们会发现这些重大交通肇事好象都和酒精的关系很大。在日常生活中,纵使普通的交通事故,究其原因,也不过就是醉酒、无照驾驶、超速、超载等几种情况。

    目前,我国机动车的数量正在高速增长,交通事故也是日益频繁,尤其是近几年来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竟然高达9万多人,相当于一次汶川大地震,简直触目惊心!

    为什么交通事故如此频繁?

    当然原因很多,作为搞法律的,我可能有职业病,总是在法律上找原因。(当然,搞工程的可以考虑怎样设计出一条不出车祸的高速公路,搞汽车的可以设计出撞不死人也不会被人撞死的汽车等等!)我个人觉得,交通管理法规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的违法成本太过低廉,是其根本原因之一,比如性质比较恶劣的无照驾驶、醉酒驾车等行为最高也就拘留几天了事!具有如此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居然只是普通违法,怎能具有威慑力,怎能遏制住日益增多的马路杀手?而非法狩猎居然都有非法狩猎罪,那比非法狩猎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得多的无照驾驶和醉酒驾车,为什么不能入刑?

    因此,我建议刑法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和“无照驾驶机动车罪”罪名,只要你醉酒驾车或无照驾车的行为被逮住,就判你几年徒刑,看谁还敢酒后驾车或者无照驾驶?这可比老惦记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人死刑,要有效得多,也更有说服力的多!

     国外的相关经验:

     美国:醉酒驾车即便是没有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一旦被警察查出驾驶人酒精含量高于法律标准,就会被拘留关押起来,然后由刑事法官宣判,最低的可判1周监禁,重的可以判1年监禁。司机酒精浓度超过6mg/100ml,将被无条件吊销驾驶证。

    日本:醉酒驾驶者,处两年以下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罚款。带有酒味驾驶者,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5万日元罚金。醉酒驾驶两次以上者,将被判处6个月徒刑。

    瑞典:血液中酒精含量限制2mg/100ml,对超过酒精浓度的司机,重者将坐牢两年,轻者被扣驾驶证一年。

    新加坡:酒后驾驶,初犯者将受到1000至5000新元的罚款或长达6个月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一1年,并处罚金3000至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罚金为30000新元及最长10年的监禁。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努力,争取把这两种行为顶入刑法的罪名之中,那样的话我将无比欣慰,这将是我们告慰那些死于车轮之下的冤魂的最好的礼物!

      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