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是诗人笔下的清明,而今天北京的清明却是天清地明,春光明媚。泡一壶清茶,翻两本古书,整理一下自己负重的大脑,本想追忆先贤,荡涤心胸,却很奇怪地无端想起很多和我无关的人来。
杀人犯杨佳,已随风而去,也许很多人都已经忘却,我却时常想起,同时一个古老的命题也一直在脑海里萦回:当公民个人的私权利碰上了国家的公权力,在今日中国的结果会如何?作为个人,要么俯首帖耳,唯唯诺诺,要么玉石俱焚,鱼死网破。杨佳案就能足以说明这些。杨佳走了,可却没有人去认真思考杨佳杀人的动机,也没有听说滥用公权力的谁对此承担了什么责任。公权如果漠视私权,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必然爆发。从杨佳案,到瓮安事件,孟连事件,渭南事件,事情起因如出一辙,皆为公权漠视甚至虐待私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上海的遇害警察是他们警察们自己杀死的!如果他们不漠视小人物的合理私权,也许那场悲剧可以避免!
受害者李荞明,一个轻松的“躲猫猫”,就是他的死亡原因。也许,在公权者的眼中,民众都是瞎子和傻子!幸亏“铁屋子”里的人,并没有都睡着,还有人在“呐喊”,导致了更高的公权力的介入,才让李荞明死了个明白。李荞明是幸运的,他终于死了个明白,可又有多少人死得不明不白?
受害者李国福,作为阜阳“白宫”的举报者,当时报道他死因是自缢。我很诧异,也很担忧。在少数地方官员将公权力“私有化”了的时候,如何保护个人的私权利?对李国福的死亡,张治安的“报复陷害嫌疑”是迄今为止民众得到的唯一答案。举报者李国福死因如何?他到底举报了些什么?张治安是否存在被举报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无人知晓。官员挟私使用公权力打击报复给自己利益带来威胁的个人,已经屡见不鲜。李国福再次以死提醒我们,请保护私权,请警惕公权被某些官员滥用乃至作恶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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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在传统的祭奠亡人的节日里,希望还能有人想起他们,想起他们就是关注我们自己的命运,因为,如果社会不进步,法治不完善,私权不张扬,谁也说不准我们不会成为另一个杨佳,另一个李荞明,另一个李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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