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吃肉不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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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告诉我们,佛教刚传入我国的时候,出家人是允许吃肉的,吃的是“三净肉”。 这是因为古印度的僧侣不种地,以乞食托钵维生。在这种生活情况下,只能施主给你什么就吃什么(包括肉食),因而并没有要求僧侣素食。
到了南朝梁武帝时期(502-549在位),鉴于中国僧人不存在乞食现象,梁武帝于公元523年引用《大般涅槃经》中"不得食一切肉"的经文,以宗教诏令,发布了有7千多字的《断酒肉文》,明确要求僧尼禁止饮酒、食肉,强调佛法修行需以清规戒律为准则,指出僧人若食肉,则与外道无异。 在梁武帝诏令颁布后,南朝僧侣都接受了出家人断酒、断肉的事实;大约三十年后,在北方,北齐文宣帝也下诏断酒肉。北朝也和南朝一样,接受了出家人须断酒肉的行为准则。梁武帝凭借帝王之尊,为后世出家人制定了行之千年的行为准则,对汉传佛教影响深远。
梁武帝是个佛教信徒。他在京城建康(即今南京)建造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同泰寺,每天早晚都会到寺里去烧香拜佛,讲解佛法,说这样做是为了替百姓消灾积德。60岁后,他先后四次到同泰寺“舍身”。 所谓“舍身”,字面意思是舍弃自身,在这里特指皇帝舍弃皇位、肉身和富贵,到寺院里出家为僧。这在中国皇权至上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据介绍,普通八年(527)三月八日,63岁的梁武帝第一次前往同泰寺舍身出家,三日后返回,大赦天下,改年号为大通。大通三年(529)九月十五日,第二次至同泰寺举行“四部无遮大会”,脱下帝袍,换上僧衣,舍身出家,九月十六日讲解《大般涅槃经》,二十五日由群臣捐钱一亿,向“三宝”祷告,请求赎回“皇帝菩萨”,二十七日萧衍还俗,舍身十二天。大同十二年(546年)四月十日,萧衍第三次出家,这次群臣用两亿钱将其赎回。太清元年(547年),三月三日萧衍又第四次出家,在同泰寺住了三十七天,朝廷出资一亿钱赎回。
梁武帝通过这种极具轰动效应的行为,强化了自己作为全国最高精神领袖的形象。这有助于凝聚佛教信徒的向心力,利用佛教教义来教化民众,维护社会安定,为自己的统治披上神圣外衣。梁武帝的举动,极大地推动了南朝佛教的鼎盛发展,出现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繁荣景象,佛教寺院获得了空前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僧侣数量激增,佛教义学研讨空前活跃
佛教断酒断肉,也包括断“五辛”,即今饭桌上常见的五种东西:葱、蒜、韭菜、洋葱和兴渠(一种产自西域印度的植物)。这五种食物也叫“荤”(这里要读“熏”),就是指有熏气味的食物。肉这种东西,在佛教中属于“荤腥”中的“腥”类;而“荤”类(即五辛),才是真正古代的和尚们完全禁止吃的东西。在佛们认为,这五种东西煮熟了吃后,会增加人的淫欲,生着吃又容易让人燥热发怒,影响静心修炼。《梵网经》明确禁食五辛,以保持身心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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