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丛林”、“十方丛林”

“丛林”是个多义词。它的本义是树林;在生物学领域,延伸为自然界;在佛学领域,延伸为佛寺。
今年两会期间,我国外交部长在3月7日记者会上说:“这个世界上有190多个国家,试想如果每个国家都强调本国优先,都迷信实力地位,那这个世界将倒退回丛林法则,小国、弱国将首当其冲,国际规则秩序将受到严重冲击。”这里所讲的“丛林”,是指自然界;所谓“丛林法则”,是指自然界中生物学方面的基本规律,强调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原则。我今天不准备谈“丛林法则”,倒想谈谈佛教界常常谈到的“丛林”和“十方丛林”。
“丛林法则”中的“丛林”是指自然界;佛教界谈的“丛林”,是指僧人聚居修行的处所。佛教界的“丛林”,是从梵语“贫婆那”翻译过来的,意思是说众多僧人聚合一起,犹如大树丛聚,所以称之为“丛林”。
据介绍,“丛林”最早是专指禅宗的僧团制度,明、清之后,则泛指所有汉传佛教的寺院制度。“丛林”(即佛寺)都有殿堂:殿是奉安(供奉)佛菩萨像,以供礼拜祈祷的处所;堂是供僧众说法行道等用的地方。唐宋时代,按常规,佛寺须有“七堂伽蓝(佛教建筑)”,即七种不同用途的建筑物。这七种建筑物,通常包括:山门、佛殿、讲堂、方丈、食堂、浴室、东司(厕所)。这七种建筑物里的“方丈”,有资料介绍,是源于古代印度,最初指的是一丈见方的居室。在唐代以后的禅林,转而指住持的居室,或用以指住持本人。如今,都被引申为寺院住持,俗称“方丈和尚”。寺院建筑发展到近代,逐渐以佛殿为其主体部分(如大雄宝殿),而且设置较为规范化。像小雁塔里的荐福寺,就以大雄宝殿为主体。其余的,按安置的佛像命名,如毗卢殿、药师殿、三圣殿、弥勒殿、观音殿、韦驮殿、金刚殿、伽蓝殿(安置守护神)等;安置遗骨及法宝者,有舍利殿、藏经楼(阁)等;安置祖师像者,有开山堂、祖师堂、影堂罗汉堂等;供讲经集会及修道等用的,有法堂、禅堂、板堂(即有钟板的禅堂)、学戒堂、忏堂、念佛堂、云水堂(专门接待四方僧侣的机构)等;其他供日常生活、接待用者,有斋堂、客堂、茶堂、延寿堂等。我参观过
“丛林”因为住持传承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子孙丛林”和“十方丛林”两类。“子孙丛林”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轮流住持,是一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故又称为子孙丛林或剃度丛林。1993年,中国佛教协会颁布《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原子孙庙均不实行家传制而改行选贤制,而今,子孙庙和十方庙已无明显的分别。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十方丛林”是汉传佛教的一种管理制度,其名称中的“十方”象征空间上的无限包容(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上、下十个方位),佛教中,“十方丛林”以禅宗寺院为主,强调开放性和公有性,允许外来僧侣持戒牒挂单或申请常住。挂单,佛教术语,指行脚僧到寺院短期投宿。单,指僧堂里的名单。行脚僧把自己的衣挂在名单之下,故称挂单。道教全真派借鉴“十方丛林”制度,建立道教的“十方丛林”,不分宗派,接纳正规道士挂单(短期居住)。我参观位于西安东关的“八仙庵”时,就看到过“十方丛林”的牌子。“十方丛林”体现了宗教团体对民主与开放的追求,其制度设计旨在避免世袭弊端,促进修行者间的平等交流。如今,佛教和道教的“十方丛林”,仍是中国宗教场所管理的重要模式,尤其在重点寺院中延续这一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