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为,老有所学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正的《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法》规定,对老年人实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昨天,我在小雁塔园区晨练时,猛然看到我们学校十几位退休女教师和职工家属,聚集在西安博物院东门前的广场上,排成两列横队,在学校原体操教研室主任、体操健将、年过八旬的资深教授王老师的带领下健身(见附图1)。在队列里,我看到了学校田径教研室田径健将、年近九十(比王老师大好几岁)的资深教授黄老师(见附图3),以及年近七十的其他老师。面对这个场景,我立刻想到了《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对老年人实行“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这个话题。
老有所为,这对从工作岗位退下来的职工而言,是继续实现自我价值的的最好形式,是发挥老年人特长,展现自我、展现才华、服务社会的主要方式。我们的王老师就是本着这些理念,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根据老年人健身需要,结合女性老年人的生理、解剖特点,吸收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古代健身术数中的精华,创编了一套健身操。这套健身操,三四年前就已经开始在学校场馆开练了。昨天“三八节”,她们来到西安小雁塔园区录制视频,我才知道王老师编了一套健身操,并亲自传授,为提升学校退休女老师的健康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这套健身操叫什么名称?具体内容是什么?因为时间仓促,我还来不及询问;但据个别参加练习的老师跟我说,自参加练习以来,心肺功能,身体协调能力,颈椎、腰椎活动范围,都有所进步。这说明这套操真正起到了健身作用。这也就是这套健身操自三四年前开练以来,能够坚持到现在的原因所在。
在学员中的黄老师,是学校61届毕业生,是一位“奔九”的老教授。她身体素质很好,心态乐观,好学上进。她是学习健身操学员中的老大姐,站在前排,认真学,认真练,给其他学员带了个好头。人常说:“活到老,学到老。”人想活就得学;学了就能活。这是一个很简答的生活辩证法。我们的黄老师深谙此理,虚心地跟着“学妹”王老师学。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了,就会有收获。祝愿黄老师遵循“老有所学”的信念,斩获更多学习成果,活得充实,活得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