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讲义-分析哲学-2006 |
语义内部论与语义外部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对于内部论者而言,缸中之脑是融贯的,但对于外部论者则不融贯。普特南就以此为据反对反实在论。让我们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缸中之脑是这样一种情况:假定未来一个天才科学家把人脑从头颅中取出,置于营养液中,并以电极刺激,从而在脑中产生种种感觉与信念。科学家所要做的是,使这些感觉与信念足够连贯,使大脑无法分辨自己在营养液中还是在现实世界中。科学家与缸中之脑在玩一种欺骗与反欺骗的博弈游戏。科学家可以通过脑电波的显示知道缸中之脑的信念,而缸中之脑则觉得自己是缸中之脑以及自己被科学家操控是可能的,但它要尽可能地弄清是否的确如此。科学家则根据自己在脑那里所观察到的意图来给出相应的刺激。
不妨区分两种不同的视角,这两种视角之间的区别揭示了我们的认识论状况(即我们实际上知道什么,以及能够知道什么)。一种就是作为认识者本人的我们的视角。我们只能够作为信念的持有人来确定信念自身的性质,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相信自己的信念是一种关于实在世界本身的信念,这种相信也是以一种信念的形式出现的——我们不以跳出自身的方式产生信念。这种视角不妨称为内部视角。与内部视角相对立的是上帝视角,或者说是外部视角。上帝作为全知者,当然能够洞察所有信念是否是关于真实世界本身的信念,因而上帝一方面具有信念,一方面知道这种信念的来源。在缸中之脑的实验中,科学家对于缸中之脑来说就扮演着上帝的角色。科学家不仅知道缸中之脑具有何种信念,也知道这种信念的来源,因而知道这种信念的真伪。与之相比,缸中之脑只知道自己有何种信念,由于关于信念来源的信念也只是一种信念,就它具有信念而言无法确定这种信念是否来源于真实世界。
也许,缸中之脑的思想实验承诺了心理状态决定于大脑的生理状态这样一个前提,但只要从内部视角来看,即使没有这样一种承诺,缸中之脑的认识论处境也是真实的。对此只需回忆一下笛卡尔骗人的魔鬼就行了。笛卡尔的魔鬼就是缸中之脑的古典版本,但他并没有承诺心理状态对于大脑生理状态的依赖性。
从内部视角来看,外部世界的存在与不存在对于信念内容或者说我们具有的知识来说是不相关的,这样,为了使我们具有知识,就不需要外部世界。既然外部世界是不相关的,即使承诺了外部世界存在,这种承诺也对知识不起作用。既然不需要承诺外部世界,我们就得到一种关于外部世界的反实在论。
当然,我们可以问,如果外部世界不存在,那么大脑所受到的刺激是从何而来的呢?康德就以此为理由假定物自体存在。但是,我们可以说,这个假定是从外部视角做出的。只有从外部视角来看,才能够利用大脑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因果关系假定,而这个假定对于内部视角来说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即使存在,也不可能出现在作为结果的信念中。即使我们能够看到因果关系,我们实际上所能看到的,也只能是自己的信念之间的因果关系。当然,我们只有内部视角可用,外部视角仅仅属于上帝。
普特南就试图从内部视角入手给出一个实在论论证。这个论证的大致思路是,缸中之脑不能融贯地断定自己是缸中之脑。他建议想想当缸中之脑断定自己是缸中之脑时,它断定的是什么。换言之,缸中之脑在做出这个断定时,它指称的是什么。
为了论证起见(for the sake of argument),假定缸中之脑已经断定自己是缸中之脑。此时它将采取一种独特的方式确定自己的指称。假如它说“天是蓝色的”,那么它将这样理解“天”这个词的指称,这个词将指称科学家做出的刺激在大脑皮层产生的关于天空的想象(或者说关于天空的感觉材料),而不是天空本身。但这样一来,当它说“我是缸中之脑”时,它用“缸”这个词指称的也仅仅是关于缸的感觉材料,而不是缸本身。当然,这样说的“我是缸中之脑”,就不能说是把自己困在其中的那个缸了,因此这并不意味着整个认识论状况就像真实的缸中之脑那样导致反实在论立场。相应地,缸中之脑也就不必像前面所说的那样,把自己的指称当成感觉材料了。这样,对于缸中之脑来说,就不能既断定自己是缸中之脑,又能够不陷入自相矛盾。
但这里要注意一点,在整个论证过程中,缸中之脑总是指称了它要指称的东西。这正是语义外部论所断言的。对于语义外部论来说,指称要理解成关于对象本身的指称。如果缸中之脑以语义外部论的方式指称,并且他知道自己是缸中之脑,那么它与科学家之间的博弈就无法开始。假定脑要指称(例如)a,科学家根据观察知道这一点,他输入关于a的刺激b,但此时脑必须认为自己要指称的是b,而科学家知道这一点的结果是,他不能输入b,而只能输入关于b的刺激c,如此以至无穷。
语义内部论则不是如此。语义内部论所理解的指称,是通过涵义完成的。例如,缸中之脑如果要指称缸,就要产生相应的信念内容,在这个信念内容中不出现缸这个对象(我们暂且把这个信念内容称为“缸-信念”)。因此,如果一个语义内部论者的脑被置于缸中,它断定自己是缸中之脑的方式就是,产生一个缸-信念和一个脑-信念,并在这两个信念内容之间建立一种关系,使其与脑在缸中这种情况相对应。无论它是否被置于缸中,自己是缸中之脑这个断定都照常产生,而不会导致矛盾。
以上就是普特南的缸中之脑论证。这个论证被他用来论证形而上学实在论是站不住脚的。他把认为存在着独立于经验的外部世界这种观点称为“形而上学实在论(metaphysical realism)”。普特南想论证的是,我们不能脱离语言来给出指称(这就是形而上学实在论所理解的指称)。在同一本著作中,普特南还给出了一个关于模型论的论证来加强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反实在论的结论。但是,既然我们实际上(即从外部视角看)没有脱离语言给出指称,那么我们就可以(从内部视角)断定,我们所指称的东西是一种不依赖于语言的东西。这就导致了一种实在论。即使是缸中之脑,我也会有一种缸中之脑的实在论。这就是内在实在论。
缸中之脑论证中显然有某种摇摆不定的因素,这种因素使普特南一方面说自己是个实在论者,一方面又说这种实在论本质上是反实在论的。也许,关于实在论,有些问题还没有想清楚。[1]后来普特南又改变了“内在实在论”这种说法,转向一种素朴实在论,这种观点不再区分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
[1] 评论一下。普特南似乎把两个层次放在一起谈论,一个是本体论承诺的层次,这个层次的实在论问题影响到语义;另一个是事实陈述的层次,这个层次上的谈论涉及我们认定什么对象存在。普特南在前一个层次反形而上学实在论,而在后一个层次持实在论。普特南没有想清楚的地方就是,究竟该如何处理这两个层次间的关系。而这两个层次的区分在达米特那里是清楚的。要细究这一点,就要进入意义理论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