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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灯市何正璜民国札记 |
分类: 长安行 |
观灯是长安城春节期间的一种重要习俗。一九四一年二月二日,阴历正月初七,何正璜在日记中记录了当时的实际情景。“开会后,云坚约至市上观灯,因同去。不料街头彩灯乃较武汉热闹数倍,鸟兽各形红绿异色,令人目眩头昏,售与购者亦如疯如狂,太平景象十足。”“不过就纯艺术观点说来,则新奇精致固多可称述者,如金鱼、螃蟹、黑羊、金狮、白兔、荷花、蚱蜢、黄猴、玄鹤、牡丹、纹虎等尽皆惟妙惟肖,极技术之能事,尤以各动物之双睛皆以琉璃为之,既圆又亮,特别可爱,价在昂廉之间。”花灯多以鸟兽虫鱼之形为之,当然是纷繁多姿了。
这应该缘于送灯习俗。正月初六至十二前后,在当地长辈为晚辈送灯,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因而就会有交易行为,群众集会,衍生出观灯活动。所谓“送灯”,其实是一种祈愿,“灯”与“丁”谐音,是希望接受灯笼的人家人丁兴旺。同时灯笼又是儿童的一种很好的玩物,可以愉悦身心,而街道、住户门前到处悬挂灯笼,亦能营造出祥和热闹的喜庆气氛。当然,送灯至孩子十二周岁时,就要“完灯”,是最后一次送灯,因为古时习俗上认为,孩子进入十二周岁就算是成人了,不像现在的观念,似乎孩子总是长不大。
不过此时长安市上这种热闹的“太平景象”,亦引起了何正璜的感慨,因为抗战,不远处正有激烈的战斗在进行,因而她说,“固无人能尚知不远之黄河朔风中,我勇士方正荷枪流血于前方也。且关于抗战色彩之作品极少,除飞机灯之外,一无所见。”关中关中,关在其中,这里永远像是安静而平和的。抗战期间,西安城虽有多次日机轰炸,但日军终究没有进入潼关,也是西安人的福气了。
亦是在这一天的日记中,何正璜谈到了这座城的另一些根性。“论及长安之旧习较长江为深,初一初二初三无一店铺开业,多有延至初五者。路上除售鞭炮、火花、泥人、茅刀等儿童玩具外别无他物。妇女儿童皆服盛装,即男子亦皆易其最新最好之衣,旧习之深入实远在他处之上。”过了初五,才算是“破五”,过了“驱穷日”,才会开店营业,一切如常。男女普遍地都会换上“最新最好”的衣服,迎新辞旧,好吃好喝,“过年”。这些习惯与习俗,伴随这座古老的城市,现在亦能有所呈现,那种固执、坐大、懒惰、不思进取等等的城市性格,总会浮泛一二,真是“旧习之深入实远在他处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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