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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陈四项

(2016-09-02 13:22:11)
标签:

知堂

白水

书信

反驳

分类: 两地书

白水兄:

感谢转来九月一日《今晚报》刊载的孙少山的文章《后人理应走得更远》一阅,这是反驳我的文章《我读知堂》的文字。在我自己看来,说不上好与不好,因为读者都能看到,我说好与不好,是不重要的。原本不想说话,但兄台发文来,藉此略条陈数项,以示心扉,尚祈不以叨扰为过,幸甚。

一、关于作家或作品的历史定位。具体对周作人来说,正如孙文所言,舒芜、阿英,当然还有郁达夫、鲁迅,他们的个人的评价,是“不足为训”的,他们个人的说“好”与孙少山个人的说“不好”,一般来说,功用是相同的。然而,就怕,不管何种评价,说的人多了,时间长了,结果便会分明起来,也就是说,作家或作品的历史定位,时间和读者是最终的裁判者。从现有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资料看,周作人显然已经过了这两关,而且位次靠前,这是由他的作品品质决定的,尽管还有很多的人,说它“不好”。

二、关于知堂的几个问题。周作人的笔名较多,虽然在那个时代,他不能算作是最多的。我最初没有接触到他的时候,是不知道鲁迅还有这样一位能写的弟弟的,除了我不能像可以随便看到鲁迅的作品一样可以看到他的作品的缘由而外,显然成长过程中的混沌无知亦为重要的缘由。后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周作人这个人,还有,他的很多的笔名。大致常用的,有知堂、十堂、遐寿等,虽然于他,是寿则多辱的,但我还是确切地记着他的几个常用的笔名。《乌篷船》这篇文字,不能称作“信”,而应称作“书”。我以前也认为是“信”,这些天读止庵校订民国版的《周作人书信》,看他书前的《序信》,也才知道“大抵书乃是古文之一种,可以收入正集者,其用处在于说大话”,而尺牍才是所谓的“信”了,“原是不拟发表的私书”。知堂编选书信集的时候,因为发出的信件都在友朋处,收集起来亦十分困难,“大抵选不到十分之一”,写与“子荣君”的《乌篷船》,作者明确把它划归于“书”中,而不是“信”,像其他随笔作品一样,作为一种文体,本来就是公开的。《乌篷船》这篇文字,作者是满意的,“其名曰书,其实却等于论了”,“我希望其中能够有三两篇稍微好一点,比较地少点客气,如《乌篷船》,那就很满足了。”除了作者满意而外,这篇文章,读者亦是满意的,一般地以为,它可以看作是知堂的代表作品之一,这亦为时间与读者所认可,很多的知堂的集子中,都收录了它。

三、关于文学的超越。实在不敢轻言“超越”二字,王国维所谓“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作家与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时代特点,亦有自己的时代局限性,能够“超越时代”的作品,似乎极少见,尽管可以说“后人理应走得更远”,但千百年过去了,还没有见谁超越了司马迁、李白、苏轼、曹雪芹,“如果你问:你敢说刘亮程比周作人大师还厉害?我的回答是——是的,还不是一点儿半点儿。”好些时候,比较是会闹出笑话的。作家或作品的高下的比较,大致常常不会有较为清晰的结果,当然习惯上人们总是会拿出重量相当的作家或作品放在一起比较的。抑或拿白话文说事,周作人他们所创立的白话文虽然“平常”,但要“超越”,恐怕亦不是简单的事,学习尚须努力,何敢妄臻超越,喊一喊当然可以。

四、关于文学欣赏。经过历史的沉淀,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浩如烟海,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眼光和喜好,有所选择,这亦为极其正常的事,因为每个人的成长经历、教育背景、工作环境、阅读体验等是不同的,但分别心无须违背文学发展与欣赏的规律,而去刻意褒贬某一作家或作品。况且,对于经过了时间与读者大浪淘沙流传下来的作品,任性褒贬,以小我的局限去挑战文学史的恢宏,作用与价值可想而知。

我的条陈就止于此了,原本不想说话,但还是说与你了。况且,所陈各条,本来都是大命题,一时半会恐是很难说清的,好在兄台读书驳杂,胸怀与眼界要宽广得多,想必是能理解的。新近因为笔仗文章,又在恶补知堂,欲是恶补,欲是惊恐,原来自己,很多的常识,是太过于无知了。不尽。

 

                                   理洵于古长安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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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孙少山原文:

                      后人理应走得更远

                        孙少山

 感谢理洵读了我的小文《我读“二周”》(7月5日《今晚副刊·读吧》),从他反驳我的文章(《我读知堂》,载《今晚副刊·读吧》7月26日)来看,他对周作人的了解令我望尘莫及。但他用了舒芜和阿英的评价来确定周作人的地位,却不足为训——一个是为周作人的书作序,一个是给自己编的《现代十六家小品》写导言,能不照例夸奖几句?至于鲁迅把周作人排在自己之前就更不能说明周作人比鲁迅厉害了。人之常情么,何况还是亲兄弟。

    说说知堂先生的代表作《乌篷船》——真该死,在读理洵的文章之前我竟然不知道应该称呼周作人为知堂先生。首先这形式就别扭,看上去是一个叫子荣的人给他写了一封信向他讨教,他写了一封信答复。如果子荣是真有其人,那么这封信扔到邮筒里去就完了。既然发表出来,这人和信大约都是虚设了,但又要装出真有这么回事,就不能不说一些客套的废话。郁达夫说周作人的文章“句句含有分量,一篇之中,少一句就不对,一句之中,易一字也不可”,那是郁达夫的看法,我觉得就《乌篷船》来说,不是一个字一句话的问题,总体就让人不舒服。他人之间的通信,除非我想知道点儿隐私,否则我是不想读的。周作人是为了追求冲淡,以书信的形式娓娓道来,岂不知把所有读者都置于一个阅读他人书信的位置上。事无巨细,把乌篷船说了那么多,凡是不想去他故乡的人都没有必要去读这些啰唆的文字。采用公开信的形式,除非是想让对方难堪,或是发牢骚、陈情,否则不宜轻易使用,限制太大。周作人是作了一种尝试,捧作经典没有必要。他追求冲淡平和,文章大多是在鼻烟壶里作画,当然内画鼻烟壶也是一种高超的艺术,但比之江山万里的大画卷总归还是不行。有人认为《乌篷船》其实是写了一种乡愁,这也太淡了。淡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写乡愁的,在他之前有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同时代的有鲁迅的《故乡》,在他之后的有余光中的《乡愁》,都比《乌篷船》要直白、感人得多。《乌篷船》不是一篇成功的作品。

    周作人参与创立了欧化的白话文体,但若说初创就达到一个高峰,这不现实。像周作人这样追求冲淡平和,专写身边琐事的,新疆有个刘亮程,前些年写了一本《一个人的村庄》,也尽是些鸡零狗碎的东西,野地里撒了一泡尿都写了那么老长。但是他的文字背后总有一个影子在晃动——上帝。周作人的文字背后也总有一个影子在晃动——他自己,兀自里顾影自怜。如果你问:你敢说刘亮程比周作人大师还厉害?我的回答是——是的,还不是一点儿半点儿。其实这很自然,周作人那一拨,他们是文学革命开创者,他们革了文言文的命,开创了白话文这条大道,目的就是让后人能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如果不能超越他们走得更远,岂不是辜负了他们?他们的革命和开创将失去全部意义。“武人”蒋介石写日记满纸都是“之乎者也”加“夫矣”,而当年的文人们一定更是一提笔“之乎者也”就涌上喉头,硬拧过来写白话,笔都抓不牢。斗胆说句吧,他们那拨人的白话文和白话诗都很平常。但他们开创了一个时代,我们受惠至今。

    鲁迅不同,鲁迅超越了他那个时代和他的同代人。这没办法,他的语感和思想,天赋极高。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明白如话”,他追求一种更高的语言文字境界。他的文字甚至不通顺,但那种感觉让我们今天读来都有一种望尘莫及之感。有的人就是没这种感觉,那也没办法。

                                          (《今晚报》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副刊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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