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陈四项
(2016-09-02 13: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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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堂白水书信反驳 |
分类: 两地书 |
白水兄:
感谢转来九月一日《今晚报》刊载的孙少山的文章《后人理应走得更远》一阅,这是反驳我的文章《我读知堂》的文字。在我自己看来,说不上好与不好,因为读者都能看到,我说好与不好,是不重要的。原本不想说话,但兄台发文来,藉此略条陈数项,以示心扉,尚祈不以叨扰为过,幸甚。
一、关于作家或作品的历史定位。具体对周作人来说,正如孙文所言,舒芜、阿英,当然还有郁达夫、鲁迅,他们的个人的评价,是“不足为训”的,他们个人的说“好”与孙少山个人的说“不好”,一般来说,功用是相同的。然而,就怕,不管何种评价,说的人多了,时间长了,结果便会分明起来,也就是说,作家或作品的历史定位,时间和读者是最终的裁判者。从现有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资料看,周作人显然已经过了这两关,而且位次靠前,这是由他的作品品质决定的,尽管还有很多的人,说它“不好”。
二、关于知堂的几个问题。周作人的笔名较多,虽然在那个时代,他不能算作是最多的。我最初没有接触到他的时候,是不知道鲁迅还有这样一位能写的弟弟的,除了我不能像可以随便看到鲁迅的作品一样可以看到他的作品的缘由而外,显然成长过程中的混沌无知亦为重要的缘由。后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周作人这个人,还有,他的很多的笔名。大致常用的,有知堂、十堂、遐寿等,虽然于他,是寿则多辱的,但我还是确切地记着他的几个常用的笔名。《乌篷船》这篇文字,不能称作“信”,而应称作“书”。我以前也认为是“信”,这些天读止庵校订民国版的《周作人书信》,看他书前的《序信》,也才知道“大抵书乃是古文之一种,可以收入正集者,其用处在于说大话”,而尺牍才是所谓的“信”了,“原是不拟发表的私书”。知堂编选书信集的时候,因为发出的信件都在友朋处,收集起来亦十分困难,“大抵选不到十分之一”,写与“子荣君”的《乌篷船》,作者明确把它划归于“书”中,而不是“信”,像其他随笔作品一样,作为一种文体,本来就是公开的。《乌篷船》这篇文字,作者是满意的,“其名曰书,其实却等于论了”,“我希望其中能够有三两篇稍微好一点,比较地少点客气,如《乌篷船》,那就很满足了。”除了作者满意而外,这篇文章,读者亦是满意的,一般地以为,它可以看作是知堂的代表作品之一,这亦为时间与读者所认可,很多的知堂的集子中,都收录了它。
三、关于文学的超越。实在不敢轻言“超越”二字,王国维所谓“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作家与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时代特点,亦有自己的时代局限性,能够“超越时代”的作品,似乎极少见,尽管可以说“后人理应走得更远”,但千百年过去了,还没有见谁超越了司马迁、李白、苏轼、曹雪芹,“如果你问:你敢说刘亮程比周作人大师还厉害?我的回答是——是的,还不是一点儿半点儿。”好些时候,比较是会闹出笑话的。作家或作品的高下的比较,大致常常不会有较为清晰的结果,当然习惯上人们总是会拿出重量相当的作家或作品放在一起比较的。抑或拿白话文说事,周作人他们所创立的白话文虽然“平常”,但要“超越”,恐怕亦不是简单的事,学习尚须努力,何敢妄臻超越,喊一喊当然可以。
四、关于文学欣赏。经过历史的沉淀,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浩如烟海,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眼光和喜好,有所选择,这亦为极其正常的事,因为每个人的成长经历、教育背景、工作环境、阅读体验等是不同的,但分别心无须违背文学发展与欣赏的规律,而去刻意褒贬某一作家或作品。况且,对于经过了时间与读者大浪淘沙流传下来的作品,任性褒贬,以小我的局限去挑战文学史的恢宏,作用与价值可想而知。
我的条陈就止于此了,原本不想说话,但还是说与你了。况且,所陈各条,本来都是大命题,一时半会恐是很难说清的,好在兄台读书驳杂,胸怀与眼界要宽广得多,想必是能理解的。新近因为笔仗文章,又在恶补知堂,欲是恶补,欲是惊恐,原来自己,很多的常识,是太过于无知了。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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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孙少山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