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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被如此凌辱?

(2011-07-12 21:23:44)
标签:

杂谈

分类: 教育时评
    近日,天涯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贵州省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


  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明明是一名教书育人的女教师,却被强令陪8位领导喝酒,作为一名教师与公务有关的职责本是清清楚楚的,为何而今蹦出一个强令陪领导喝酒?这里边,是否渗透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道理存在呢?


  在桌的是8位领导,更何况还有负责对学校法制教育宣传的领导在场,如何非让一名弱女子轮流敬酒?明知醉酒的情况下没有为该女教师的人身安全做出任何保证呢?在团团迷雾包裹之下,众人之心似乎昭然若是了!


  明明证据确凿的,然而面对被凌辱的女教师,警方摆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借口。这算是刚制定的法律?临时设置的只是针对于女教师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不该有的侵犯?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她不单单是教书那么简单,更肩负着培养社会灵魂的责任。但是,为何行业内会存在如此的领导?在复杂的社会关系面前,教师的权利为什么又是那么软弱呢?众所公认的女教师被干部凌辱,而在这一切发生之后,又堂而皇之的冠以丑陋的名堂予以遮掩,这算是什么事呢?


  思前想后,给人最深刻的感受是,遭受凌辱的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女教师。整个教师法在这个过程中被凌辱了几次呢?而如何确保教师的个人合法权益,尤其是弱势女教师的人身权益再次进入我们的面前,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教师法对教师权益的保护作用显得那么软弱、可欺。


  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不难想象,教师们在什么样子的环境下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呢?若社会环境对老师如此,岂能期待老师们有一个健康的灵魂、思想吗?又何以育人,只是简单的教书?高分数?


  法大,还是权大?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而如何真正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呢?这个问题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否则,蔑视女教师权益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势必让整个教育界为之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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