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报道: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共同推出“春暖2007爱心志愿者大行动”,先后报道了高淳“捐款疯子”赵雪定捐款100万助学、被称为“慈善狂人”的南京个体户邵建波捐300万用于慈善事业的感人事迹。读者为他们的爱心行为深深感动的同时,意想不到的事也随即发生了,一周内,他们遇到了疯狂“索捐”。赵雪定2天内接到了176人寻找帮助的要求,而邵建波也接到了130多人的求助,有人甚至开口就要100万元。
还有一则:“王明殿,你这个骗子!没有钱你还上什么电视,还吹自己是什么慈善家?!”一位来自大连的妇女,在向青岛慈善人士王明殿索捐无望之后,守在王明殿的小饭馆前声嘶力竭地哭喊着。王明殿是青岛市崂山区东韩村村民,1993年至今,共为740名学生捐钱捐物,价值累计达到100余万元。他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他也获得了“感动青岛十佳人物”“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等40多个荣誉称号。然而,随着自己的“出名”,王明殿的麻烦却越来越多,其中尤以各种各样的“索捐”让他非常烦恼。
再有一则:某捐助者停止了对一个学生的捐助,原因是那个学生获得捐助后既没有表示感谢又没有写过一封信给捐助者,这让捐助者很失望,所以停止了对其捐助。
看了这些报道我心里很难过,面对如此“索捐”,会令慈善人士心寒,也会令一切善良的人心寒,大家会怀疑这个社会上还能不能做好人。做好人的下场也许会和他们一样,要么选择逃避,逃避索捐者就像逃避债主一样。要么被挨骂,也许还会有许多以外的事情会发生,非常有可能还会危及到自己的安全和生命。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完美这个社会的热心、爱心、同情心,怜悯之心将会荡然无存。
虽然说有很多人需要得到帮助,但是作为需要帮助的人也不能信口开河向捐助者索要呀。慈善人士所捐款物是人家的私有财产、合法收入,是人家的血汗钱,而且有的人也并不很富余。他们捐多少、捐给谁、什么时候捐,都有自己的自由。其实一点也没有给那些人的义务。如果那些人真的困难,可以去找政府,可以去找慈善机构。这样的穷凶极恶向人家索取,其实就是一种掠夺,变相的抢劫。人家和你又不沾亲带故,凭什么一定要给你捐助呢?再说了,如果你有了资产,你这样会捐助吗?假如有人也躺在你的家门口哭喊、叫骂,说不定你早把这个人打了出去。
我觉得那些人是一种心理扭曲,缺失的是一种社会公德,那就是感恩,就说那个学生吧,人家资助你学习,说声谢谢也不为过吧。你如果掉了一件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假如有人替你捡起来给你,那你也得谢谢人家,这是起码的礼貌。何况资助你上学呢,如果没有人资助呢,你还现在不是在失学?还不是仍然在山沟里放羊呢。
蓝猫喜欢旅游,有时到偏僻的乡村,会在包里准备一些糖果,到了村庄里看到小朋友跟在后面,我就会把糖果发给他们吃。看到那些小朋友欢天喜地的,我心里很开心。真感叹那些大人也许还不及那些孩子。
蓝猫目睹现在这个社会怪圈很多,内心伤感,不想再往下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