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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建发股份的定向增发

(2007-07-26 08:26:32)
标签:

财经博客

股票

理财

分类: 股票实盘分析
    昨天晚上看上市公司公告速递,其中有一条: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核准文件后,再行公告。这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说法,“有条件审核通过”这是一个婉转的文字游戏,建发定向增发算是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吧。
 

    自2007年3月27日建发股东大会通过定向增发方案以后,2006年每股收益达到0.70元业绩的建发的涨幅就落后于其他的股票,甚至是落后于大盘的。因为定向增发的价格和股数将影响到增发对象的份额,也就是说将影响到增发对象今后在上市公司的话语权。我认为正是由于这种原因,股价一直被压制者,甚至连成功收购英国蒙特瑞科公司这样重大的利好公布后,股价还是不为所动,而那些题材股却凭着一些虚无缥缈的题材炒到了天上。

 

    此次公司拟定向增发不超过2亿股股票,不知增发价为多少?当初股东大会公告的增发价是: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屈指算大概是7.77元左右。如果按照上次股东增发价格来增发的话,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目前股价已经是22.37元了。如果按照7元多进行增发,那就造成了同股不同权的状态,我们散户在二级市场上要22.37元买到的股票,而增发对象在7元多就能够得到。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认为是极不合理的。应该来说,出于话语权的争夺,上市公司估计也不会坚持原来的决定,而我们散户更不会答应。

 

    好在最近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提出新要求。根据新规定,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有三种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如果定向认购对象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境外战略投资者,锁定期36个月,可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若公司定向增发对象明确,则可低价“独家”享受,但风险是必须锁定期三年。应该来说管理层这种措施在某种方面起到了保护我们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了。我目前唯一担心的是建发股份将会采取什么增发价格来进行增发,会不会开会重新审议增发事宜是关键所在。

 

    现在这个社会真奇怪,凭空会变出许多花花肠子来糊弄人。定向增发以前好像没有听到过的,配股倒是有,一样是圈钱,定向增发和配股有什么区别呢?对上市公司应该没有区别的,同样增发15亿的股票和配股15亿的股票,上市公司都是得到了15亿的资金。那为什么不配股呢,何不让全体股东以7元多进行配股,既然是股东,大家理应同舟共济,股东出资配股,上市公司给股东回报,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要给特定对象增发股票呢?纵观许多上市公司,以前只要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那个股票就会大涨,那些特定对象一下子就赚得盆满钵满,赤裸裸的送钱效应。难怪许多上市公司对非公开增发趋之若鹜。而我们散户,也就是我们这些小股东呢,得到的却是上市公司摊薄的业绩,无形之中被割掉了许多肉。

 

    幸好证监会出台了新规定,今后董事会决议日公告前均价打九折的“盛宴”将越来越少,现在定价基准日一般选发行首日,希望建发股份也能够按照发行首日作为基准日来进行定向增发,这是蓝猫,或许是全体建发小股东的愿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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