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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律师行业的自我规范亟待提上议事日程

(2010-06-03 17: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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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当平头百姓可以在胡同里神侃,做社会名流就要掂量下出口成的是到底什么“章”了。 http://sinaurl.cn/hkIYF

律师,在很多人眼里本该是一个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角色,在历届的“感动中国”人物中,都不乏律师的身影。但不可否认,律师队伍中也有不少害群之马,由于本身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不少律师为了能够打出自己的“招牌”或敛财,不惜昧着良心打着律师旗号利用自己的人脉,任意践踏法律。当公平的维护人变成了破坏者,我们也应该开始反思,律师行业是否需要一个自我规范呢?

 

在重庆涉黑案中,曾经是重庆检察院检察官的侯杰照理来说完全没有需要“出名”的必要,更不存在因为自己是“法盲”而触犯法律的可能。但正是依靠着自己在担任检察官期间建立起的人脉,才让他有恃无恐地与一些腐败分子联手破坏法律。

 

侯杰走了,但重庆涉黑案又爆出了李庄案,作为涉黑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最终被控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这为律师行业敲响了警钟。作为一个律师,无法通过各种确凿证据来力证自己委托人的清白却假借于“被刑讯逼供”这种旁门左道来寻求翻供,显然有悖于律师道德。值得注意的是,李庄在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简介中,将“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嫌疑人作了无罪辩护,并使他们得到了无罪释放”作为重点“功绩”进行宣传,在他的“努力”下,不知道有多少犯罪分子能够逍遥法外?

 

成名的律师用金钱、人脉来制造伪证,胁迫受害人,最终实现翻案,而尚未成名的律师则罔顾事实,企图以三寸不烂之舌来搬弄是非。在宋山木强奸案爆出之后,就有名为易胜华的律师提出所谓“九大疑点”,看似言之凿凿,其实中心意思即是:罗云和宋山木本为情侣,因矛盾而污蔑宋山木强奸。为了能够证明他的观点,他从罗云表情、言语甚至穿着风格等主观方面进行“论证”而将其他几位受害者的客观证词全盘忽视。临了再加上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所以及电话,其求出名之心昭然若揭。

 

而在最近的四川长虹“范告告”案中,作为看客的律师宋一欣也显现出其有一身“剑走偏锋”的好本事。不仅早在3月就宣称四川长虹巨大财务黑洞堪比银广夏,而且还在范告告被刑拘之后依旧宣称可继续通过律师举报长虹财务造假,但是至今却提不出任何有力证据来证明四川长虹确有财务黑洞。在寻找四川长虹财务造假证据方面外行,倒是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不断通过媒体放风暗示绵阳警方枉法行诬打击陷害,一边还建议公安机关对范德均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延后查处,或下放到税务机关处理,硬是将一个“范告告”给打造成了害怕被打击报复的“污点证人”、司法的受害者,如此双重标准,真可谓是“辩护外行,造谣内行”。

 

那边宋大律师提出要尽快立一个《证人、污点证人保护与处置法》的东西,其实照鄙人的意思看,保护证人固然重要,但建立一个律师行业的自我规范更是迫在眉睫。这里鄙人并非说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已经全线溃败,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道理大家都懂,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律师队伍的腐败就意味着社会公平的倾斜,若是所有律师都求出名,向“钱”看,天天让委托人装疯卖傻、“被”刑讯逼供、操纵舆论导向,难保以后法院不会成为一个个奥斯卡影帝影后们的表演舞台,也就只有演技不到位的失败者才会锒铛入狱,对于那些平时就在生活中发挥演技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来说这真是“幸甚”,而对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来说,恐怕只有“哀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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