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在空间转载了篇小文。写喜欢是一种感觉,爱是一种感情。文中对喜欢和爱做了机械而简单的对比。证明,他可能爱上一个人的同时,也证明了原来我是爱过他。可惜我依旧学不会成熟啊,学不会感情之间的那些事啊,为什么一定要绕来绕去等到百转千回之后再相爱或者分开那。
不过想想当时的自己也的确够傻。怎么就那么坚持那么土气的喜欢他,还给他写酸拉吧唧的信,一切就矫情到矫情死。要是现在看到一定会难堪无比。可是想想,多小清新的故事啊。离开还不到一年时间吧。
得过且过,我就这样,爱咋咋样。我跟小K本质是一样的。不过我在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下都能尽量让自己过得舒服妥帖罢了。虽然不在乎外界的眼光,不顾啥形象面子。但事实上死要面子活受罪。曾经说过,太过顾及别人的感受,就会伤了自己。想想挺没必要。有时候也会因为对自己要求太高,感到失望。也是没有必要,就算自己不够完美,缺陷很多,朋友应该还是会有几个,日子还是一样的过。
所以,就算孙小美很懒很任性很固执很贪财很不耐烦很不靠谱很不以为然不思进取,她还是傻傻的可爱的。像小时候她倾慕过的男生说的,感觉她像小丸子一样。就够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