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通知书”不等于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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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一般是对经高校招生机构正式录取并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发放的,具有法律效力。一些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为避嫌,将通知书改头换面,向考生发放所谓的“入学通知书”。有关部门提醒,考生如果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入学通知书”,首先要查看这所学校是不是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学校,如果招生专业目录上没有这所学校和专业,则十分可疑,可不予理睬。
从外地已经出现的情况看,考生收到的“入学通知书”种类繁多、来源复杂,常见的有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考班、个别高校非学历教育,甚至还有假录取通知书等。
其中,发放假录取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严厉查处的违法行为,另3类是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办学机构发出的,本身并不是假的,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寄发,容易使考生和家长混淆不同类型的办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