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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与有夫之妇开房做啥事?

(2011-08-12 14:21:16)
标签:

法院院长

开房

过夜

情感

杂谈

分类: 视点杂谈

    湖北省樊城区法院院长范海涛及该院女纪检书记柳华梅,被曝在宾馆开房事件尚无调查结论,该省黄石中级法院院长又被曝与异性开房,急匆匆地上演了连续剧。

 

法院院长与有夫之妇开房做啥事?

湖北黄石市中级法院院长方鄂生(资料图)


    举报人自称曾为湖北黄石某置业公司董事长,并在网络论坛公布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及手机号码。

    举报人提供的“黄石磁湖山庄”开房清单,姓名“方鄂生”,日期为2009年8月26日,入店0点52分,离店15点16分,房间号“*3230”,房价406元。

   “8月26日是七夕情人节。”知情人说,当时举报人身在广东,曾给黄石多人打电话求助,称方鄂生开车从举报人家楼下接其妻到磁湖山庄开房,并提供了房间号,电话请求前去酒店抓人,“但最后没有一个人去”。知情人称,当时没人前往的原因,一个是因涉及家事,再一个是因为当事人身份特殊。据熟悉方鄂生的人士介绍,方的妻子在司法系统工作,方妻的家人则是黄石市政府一个部门的负责人。

   方鄂生经常在举报人家,或半夜开着公车接举报人妻子开房过夜。方鄂生则回应开过房,但与举报人妻子只是在房间谈事,前后不到一个小时。“之所以登记,就是担心别人误会,找一个说得清楚的地方,但肯定没有过夜”。

    前后不到两个月,湖北就曝出两名法院院长与异性开房事件,难免给人湖北院长喜好开房的疑惑。到底是纯属偶然的巧合,还是相互“传染”或者“学习”的成果?至于开房干什么事情,按照院长们自己的说法那都是相当地清白,基本上有着坐怀不乱的高尚品行,可留给公众的感觉都没有什么好事情。范海涛和柳华梅既为同事,用得着需要去宾馆开房谈工作吗?至于方鄂生与举报人老婆开房的理由,那就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完全是越描越黑了,既然“担心别人误会”,干吗不在公开场合谈事,反而孤男寡女到宾馆开房才能说得清楚?至于没有过夜,以及谈事不到一个小时的辩白,更显得苍白乏力,纯粹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从常理来分析的话,法院院长多少都会懂点法律知识,应该不至于是法盲。因为在法院这样追求法律的公正和正义的地方,在讲法律的环境下工作,多少都会耳濡目染,哪怕是被动地学习,也当会增长些法律知识的。可这两名法院院长,分明都糊涂得似法盲,被举报开房,能拿得出自己清白的证据吗?不知道国外对官员与异性到宾馆开房谈工作和事情,是否这样开放和自由,相信院长大人们应该是出过国并见过世面,比我们老百姓要懂得多。至少在我们国家的文化传统里,这种场合的异性交往,是容易产生误解的,也是不被人认可的。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官员腐败和偷腥频繁不断地曝光的情况下,就更是公众和舆论关注的敏感问题。相信这两名院长大人,对我们的文化传统抑或国情现状还是有所了解的,或许还受相关的纪律约束,可为什么偏偏做“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事情,着实让人难以理解了。

    范海涛和柳华梅的开房事件还在调查,方鄂生与异性的开房事件也在调查之中,不管调查的结论如何,这种现象没完没了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即使他们把自己描绘得多么冤枉,标榜得多么清白,组织上哪怕是“委屈”他们也是必要的,不宜让他们继续在院长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   

    博主语:法院院长在装糊涂啊?我们没有过夜,过夜做啥啊?(过夜也可以不做那事啊)举报人是在说你“开房”却不用“过夜”做“那”个事。如果你“开房”不做“那”个事,你什么地方不可以说事啊?你解释是开的是钟点房,钱多啊? 好在湖北省黄石市委对此高度重视,11日晚,市委专门开会进行了研究,并向省有关部门作了汇报。12日,湖北省已成立由省、市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专门负责调查此事。认真查清事情真相,法院院长好好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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