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0份调查问卷,有多少人说要杀,有多少人希望刀下留人?法官会否按调查问卷的结果来量刑?西安市中级法院就药家鑫一案,向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一事备受争议。
法官表示——将参考问卷结果
给旁听人群发放调查问卷,西安市中级法院并非首创,但选择了这样一个敏感的案件,又是就判死缓还是死刑立即执行来调查,想不引起争议都难了。
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因担心被受害者记住车牌号,竟持刀连刺受害者8刀,致使本来只被撞成轻伤的受害者死亡。而在西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一案时,现场500名旁听人员,每人都收到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除了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名单,还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据该院一名法官介绍,向旁听公民征求量刑意见,该院以前就这样做过,只不过这次是该院发放调查问卷数量最多的一次。鉴于药家鑫案影响重大,受到舆论积极关注,西安中院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听取不同意见,可以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调查问卷结果,确保最终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
本案各方反应 :
受害者代理人——坚决反对
然而,法院向旁听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量刑意见的事,受害者家属事先并不知晓。在通过媒体报道知道此事后,受害者代理人张显向西安中院提出,坚决反对在此案中“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
张显表示,有500人参加旁听,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学生这一特定的群体,而受害者是农民,农民群体参加旁听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亲属才区区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学生中,参与问卷调查的有药家鑫所在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该校学生的人数比其他学校的学生还多,这难道不会使调查结果严重偏护故意杀人犯药家鑫吗?
“其实有很多村民要来旁听,但法院对村民参加旁听的人数做了严格的规定,却对学生群体给予如此多的旁听名额,这种做法严重缺乏公平性。”
张显认为,民意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而且还需要对参加人员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员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结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社会各界所占的人员比例),而法院对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负责任的!
学生表示——填写意见时很慎重
据媒体报道,参加完旁听的一些大学生表示,事前通过媒体了解过案情,填写刑罚意见比较慎重。
“当我意识到填写的意见有可能会对一个生命的去留产生影响时,经过了反复斟酌后才敢写下意见。”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研究生陈某没说自己的意见到底是什么,但他表示,这种调查促使他对案件有更深刻的思考。
然而,也有学生称,药家鑫极端残忍的行为不仅毁灭了个人的前途和生活,也毁灭了两个家庭,但他希望能给药家鑫一线生机,终生赎罪。
专家意见——参考“民意”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赵三平律师分析说,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罪刑相适应”,这个原则要求对于犯罪的处罚要和所犯罪行相当,在现行刑事法律对于定罪量刑的规定中,没有可以参考“民意”来定罪的规定。因此,西安中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够把调查结果作为量刑参考的依据。而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民意调查的结果影响判决,是一种渎职行为,最起码很不严肃,亵渎法律。
“其实这种由旁听人群来定结果的形式,有点像陪审团制度。但西方的陪审团制度首先是其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并且对陪审团成员的资格、筛选等都有严格规定,对于陪审团的成员,检方和辩方律师都有否决权,必须是双方都认可才能入选。用这些严格的制度,来保证陪审团成员没有倾向性,没有利害关系,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并且一般由陪审团定罪,量刑是法官的事。”
刑事辩护律师——药家鑫死不了
那本案最大的可能是什么结果。我说出来大家肯定会失望的。
1、经法院上下做工作,药家和受害人家庭在压力下,最终达成谅解,受害人家庭为小药同学出具刑事谅解书。小药同学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作为附随义务,受害人一是不再极力主张对小药同学进行严惩,甚至退出本案的诉讼活动,赔偿数字并且也对外进行保密。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结果可以说是皆大欢喜的结果,法院喜,和谐社会得稳定,药家喜,小药同学命保住,受害人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喜),得到巨额赔偿,律师喜,出尽风头效果好,相关领导喜,危机处理妥当有官升。可以说是各方共赢。那谁输了?全国民众输了,法律输了、公理输了、正义输了。
网友评论
一路看天:故意杀人,死刑,两千多年了都是这样,为什么这次非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大学生就是免死牌吗?孔庆东说得对,如果药家鑫不死,那就是公理不存了!
吴公正:从法院开庭给在场人员发调查问卷时起,该法官就已经存在轻视法律的情形,若再轻判,此法官,那就是渎职与滥权,当追责!
专业高级伴读书童: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样做就是违背法制原则。法律的执行不应该由未经法律明确许可的人员来影响。
Fengqingcn:药家鑫的死能换来法律的公平,药家鑫的活会导致国法的灭亡,这事的结果太关键了。
博主语:我相信社会上有很多人不希望他死,因为他毕竟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理由是杀了药家鑫也挽不回张妙的生命了。但是否可以说药家鑫可以不死?不是的!杀人偿命的代价是药家鑫咎由自取,他残杀无辜、手段残忍、灭绝人性,他这么漠视生命、冷视生命,有什么理由要别人、要整个社会尊重他的生命?药家鑫可以不死,但“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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