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称南勇或面临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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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甲A联赛中,天津泰达以2比1战胜了上海国际俱乐部。当时,对于该场比赛中有黑幕的传闻就已经闹得满城风雨。直到2010年底,多名前上海国际俱乐部的队员被带走后,该场比赛的黑幕才彻底被揭开。
据传南勇策划了这场比赛的结果,并且亲自上阵“协调”该场比赛,最终他又从天津队支付的1200万费用中分得了相当比重的好处费。
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南勇此举恰好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法律规定吻合,因此该案件最终将被认定为南勇受贿案件中的一个重点环节。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犯罪的惩处则划定了“十万元以上”可以判处死刑的标准。
因此有专家分析,一旦甲A案件尘埃落定,被最终算在了南勇的头上,那么加上“中超冠名门”等案件中南勇所受贿的金额,对他处以死刑就在所难免了。
目前南勇、谢亚龙等人都已经不在沈阳警方管辖之下的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内羁押,而是转到了警戒级别更高一些的辽宁省公安厅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