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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各级各类图书馆收受捐书总是一种常态,在新闻中时常能出现。图书馆收受捐书是一项看起来简单的服务项目,实则不简单。因为:一是有的图书馆欢迎群众捐书,有的图书馆不愿意;二是有的社会人士向图书馆捐书,本为好事,但容易变味儿;三是,群众捐书也有多种形式,有些活动看似与捐书无关,实则是捐书的另一种形式,比如图书交换(以旧换新);四是,有些人为图书馆捐书不是偶发行为(有了不需要的旧书才捐出去),而是计划行为……
可见,捐书这项活动很是热闹。细细品味之,会发现图书馆界的一项看似平常的服务往往会藏有玄机,引人咀嚼。
有的图书馆乐意收受捐书
比如,某图书馆的网站上就挂着一个“我要捐书”的公告,列出细则:1 .捐赠图书要求图书页码完整,无污损和严重涂画等。 2
.捐书可预约捐赠和直接捐赠。预约捐赠:捐赠数量较大的或行动不便者可预约图书馆工作人员上门。直接捐赠:直接或邮寄将图书捐赠到衢州市图书馆采编辅导部。
3.图书馆除向捐书者颁发捐赠证书外,将定期在图书馆主页上公布捐书者姓名和书名。
像这样的图书馆,大体可以猜想到其购书经费并不富裕,因此渴望从社会大众手中收受捐书,扩大馆藏。不过对那些采购经费十分充裕不用发愁的图书馆而言,收受捐书有时就成了一件烦心事。《图书馆报》曾刊发过一篇某图林大佬的文章《图书馆要慎收捐书》,所列出的理由有三:“一是任何一家图书馆都有自己的藏书建设方针,没有谁会将所有的书刊不分好歹统统照单全收。二是图书馆理应珍惜馆藏的所有藏书,却不可能格外‘善待’那些珍善本之外某些特定书刊———除非束之高阁不予正常利用,而这样又违背了图书馆藏书和捐赠者的初衷。三是图书馆藏书破损报废、剔旧下架都是正常的业务工作,甚至丢失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如果为了‘善待’捐赠图书就将它们另案处理,既不应该,也做不到……”这三点无疑很有道理,也引发了共鸣,不过该文还提到可以收受如下几类的图书捐赠:一是善本、珍本、孤本及其他稀见文献,属正常渠道无法获得的;二是作者签名赠送的图书;三是具有学术集合价值的文献。所以,文章题目上用了一个“慎”字。值得一提的是,《图书馆要慎收捐书》一文是针对同样发表在《图书馆报》上的《图书馆要善待捐书》而写。至于为什么“图书馆要善待捐书”,就不用多说了。可以说,两文都有道理,因为图书馆与图书馆不同,是否收受捐书还要因馆制宜。
有的捐书容易变味
这是什么意思呢?还记得《图书馆报》去年就曾刊出一篇图片报道,说的是:全国政协原秘书长某某个人图书捐赠仪式在某图书馆举行。这次某某共捐赠个人图书53种98册,图书馆为其设立了“某某先生捐赠图书专架”……这新闻看后令人诧异,一个捐书者仅仅是捐赠了图书
53种
98册,就被图书馆单独制作了一个精美专架予以收藏展示,这有些夸张了吧。笔者看这些书并无十分特别,关键是捐书者很特别,因此该图书馆这是在打名人牌,自也无可厚非。只是这样的名人牌若是多了,想必图书馆也受不了。还有一个例子,也是在《图书馆要慎收捐书》这篇文章中所说:“多年前有一位香港出版商S老先生,大行善举,向全国各个公共图书馆捐赠港版图书,于是多家图书馆都专门设立了专门阅览室或专架,大大‘善待’了一番。其实稍稍留心就不难看出,他捐赠的大多是滞销书,且复本众多,实在不明白这些藏书还能发挥什么作用,除了在全社会铺天盖地大肆宣传。虽然曾与S老先生多有交往,但我仍婉言告知,对于其善举我十分赞赏,但我所供职的图书馆港台书收藏不少,还是关照其他图书馆吧。不知道现在有多少图书馆还把这些滞销无用的港版书不尴不尬地继续供奉着,反正我私下庆幸敝馆免除了安放祭台的麻烦……”这些例子,无疑就让本来十分美好的图书捐赠变了味儿,不是吗?希望这样的例子以后不要出现或是少出现。当然,有时候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其背后的原因也能让人体谅,只要别忘了“过犹不及”即可。
捐书形式也多样
图书馆的服务工作喜欢出新,有时候两件事本来目的一样,但一变换形式,味道就来了。就说一些私人农家书屋或偏远地区的学校图书馆吧,这些地方往往十分缺书,甚至一些偏远地区的县级图书馆也会发生图书更新困难的问题,因此就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捐赠。对这些单位而言,甚至有“求书若渴”的心态,它们第一要求的是将书架充实起来,能将若干年没有更新的图书替换一些下来,在这种情况下群众的图书捐赠就显得大有价值。为此,一些图书馆会明确告知读者将自己不用的品相尚可的图书捐赠出来,以便整理后发往各个偏远地区,这样的告示无疑会激起众多读者的爱心。不过,有的图书馆虽也抱此目的,但换了个形式,比如进行图书交换,要求是以旧换新,这样更能激发大家的捐书积极性。例如:读者可携带5~10本手中的旧书,换回图书馆提供的一本自己满意的新书。这种形式无疑是皆大欢喜:读者为自己不要的若干旧书找到了去处,并且还换回一本自己想看的新书,没有空手而归;图书馆呢,以一本书换回
5~
10本书,在数量上“盈利”不少。须知那些“求书若渴”的单位最急需的是充实图书种类数量,在此情况下新旧反而要放在其次了,而能以一本新书换回若干旧书,这买卖值。看,这样的“曲线捐书”活动就很有新意。相信除此以外,还可以想到其他好的形式,让我们开动脑筋吧。
捐书不全是偶发行为
这是哪种情况呢?举一个例子:去年 12月,陕西省咸阳市文学青年魏锋来到咸阳市图书馆,捐赠多种类别的图书 2349册,价值
80480元。捐赠图书将由咸阳市图书馆统一配送至全市各县、市(区)的11家图书馆。咸阳市图书馆馆长何发团说:“魏锋先生是本馆建馆以来,个人捐赠图书量较大的一位青年作家。”近年来,魏锋义务为咸阳市图书馆代征了大量地方文献。可以说,咸阳图书馆地方文献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有魏锋的一份功劳。从
2000年开始,文学青年魏锋先后为县图书馆、农村学校捐赠价值5万多元的各类学习书籍。
2014年,他还为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村书屋等援助捐赠价值十多万元的图书……可以说,这种图书捐赠是不多见的,其捐赠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实当地图书馆的馆藏,而且是大量充实。那么,疑问来了,为什么不直接捐钱呢?直接给图书馆捐钱,让图书馆买书不是更方便吗?并且也让图书馆有购书自主性,读者捐赠的图书是否适合图书馆馆藏毕竟是要经过甄别的。笔者可以理解捐书者的想法,即直接捐书比之捐钱,可以让自己的捐赠目的明确落在实处,看着放心。而且以上例子中,捐书者必定是与图书馆有所交流的,知道图书馆需要什么类型的书,以便做到捐以致用。这就像是在发生地震时,很多人喜欢捐钱,但很多人偏爱捐物,因为捐物可以让自己的所捐明明白白落在实处,这是同样道理。
通过以上众多例子可知,图书馆收受捐书的过程也是五花八门很有看点的。而在文章最后不得不提出一点的是,与全国各地很多图书馆、书屋“求书若渴”的情况相对应的,是全国出版社的不良图书库存有
800亿元之多。库存书又不是垃圾,文化价值不低,可不可以由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面,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让这个严重不平衡的天平匀一匀?最有能力进行捐书的其实是出版社,与其让不良库存等待化浆,还不如捐赠出去,这才可谓是善莫大焉。
(摘自《图书馆报》258期 鲁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