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线兢兢业业为读者服务的李顺华
□李顺华 “三人行,必有我师”,学生时读的先人教诲虽然参加工作后始终没有忘记,但总不以为然。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使我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记得上海浦东图书馆刚开馆的时候,我作为一线服务负责人,例行检查外借书库的藏书污损情况。我发现属于习题集类的图书(特别是英语习题集)被读者涂抹、乱写占的比例比较高。当时我非常气愤,图书馆馆藏图书是为大众服务的,不能个人随心所欲地乱涂抹。况且,所写有的还是错误的,既害自己又害别人。个别人的这些不良行为也引起其他读者的不满,经常有读者向我投诉,要求图书馆制止少数人的不良行为。
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最后决定采取如下办法:我们在办理借阅卡的读者服务协议中特意加了一条,“外借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涂抹等,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相关处理。如还书时发现有新的破损、涂抹等情况,按我馆有关规定赔偿。”为了更清楚地表示我们的意愿,我们又在外借室门口的“读者须知”上,甚至出纳台的桌子上都贴了这些告示。外借室的几名员工工作也特别认真,对读者还回的图书,只要有时间,他们都认真进行翻检,发现有涂抹、缺页、污损的情况则及时处理。
按理说,当时上级主管部门也有规定,对发生此类情况可以要求读者进行赔偿。我们也有明确告示,对这类情况的处理应该说无可非议。但实际却不然,被罚的大多数读者都喊冤。这是为什么呢?
有位读者(某公用事业单位客户主管)主动找我谈心,她说他们处理此类事件时,会首先从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不能说一发生矛盾总是客户不对。她的一番话使我深受启发。我想:1.污损、涂抹图书的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是爱护图书的;2.在双休日忙的时候,员工在还书操作时也不可能作到逐册翻检,并画上相关记号;3.以前被涂抹的图书我们也没有完全做好记号;4.对初次涂抹的人,要给他台阶下,不要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我们在告知他犯错的同时应作好记录,如再次发现就加重处罚。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外借室图书被读者乱涂乱抹的现象明显减少了。这件事让我体会到,,任何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长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