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鲁楠
不久前,百度前高管麦田在自己博客上指出韩寒的公众形象完全是其父韩仁均和出版人路金波“人造”出来的,韩寒的《三重门》也是由韩仁均代笔,更指韩寒2008年后的博文有找“枪手”代写之嫌。后来方舟子又指出韩寒作品有“代笔”“水军”“包装”的嫌疑。面对质疑,韩氏父子委托律师在上海提起诉讼,向方舟子索赔10万元……几个回合之后,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真假难辨。虽然尚无结论,但是有关“代写”的话题,已经引起公众广泛的关注。一些媒体也开始对网络文学代写“隐形产业链”进行调查。
“代写”由来已久
代写俗称代笔,顾名思义,就是替别人写东西。目前比较常见的代写服务有代写春联、书信、回忆录、传记、家族史、企业发展史等;同时,也存在一些颇具争议的代笔行当,比如:代写年终总结、代写个人博客等。此外,还有一些代写行为涉及法律问题,如代写欠条,代写遗嘱、诉状等。其中,代写简历的服务是最近几年才逐渐兴起的,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一大批代写简历的机构。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代写的“市场”很大,只要上网搜索一下就一目了然,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代写网”这个词,立刻就有许多代写网站跳出来,不少网站都明码标价,负责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在线的服务。这些网站遍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地,服务内容包括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以及各种体裁。其写作人才队伍来自各专业硕士、博士、高校教师、政府秘书等,甚至还有英、美等国的留学生或海归人员。
说到代写,让人不由联想到高校学生撰写的论文,导师署名算不算代写呢?似乎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这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论文的主要思想是导师提出的,研究工作也主要是导师完成的,导师仅仅让学生锻炼一下写作能力,让学生代写论文,在这种情况下,导师署名第一作者应是天经地义的。而如果论文的主要思想是学生提出的,研究工作也主要是学生完成的,导师仅仅指导和资助了一下,毫无疑问,论文的第一作者应该是学生,而不应该是导师。导师署名第二作者或不署名都是十分正常的,学生也不应该毫无原则地放弃第一作者的署名权。现在的情况却是:论文的主要思想是学生提出的,研究工作也主要是学生完成的,而导师却要求第一作者的署名权,这就是一种“代写”了。此类“代写”现象普遍存在,并被各方默认,媒体上时而出现反对者的声音也不过是发发牢骚之后就戛然而止。
利益驱使网络“代写”产业链形成
近日,记者在豆瓣网上看到一位代写作业者的声明:“本人反对课业代写的行为,但迫于经济条件所困才出此下策,提供代写作业服务以谋求一些利益,但既然选择了这种做法,本人自当至诚至信、一丝不苟地满足客户需求,尽吾所能,竭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虽然这只是个人代写者的一家之言,但足以看出代写的出现确实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实际上,代写的重灾区在网络文学领域。网络文学因其具有创作环境宽松、监管不严、新人走红快等特点,代写现象更为普遍,已经成为一种公认的“潜规则”。但受困于取证难、法规缺失等问题,此行业中已经逐渐形成一条“隐形产业链”,阻碍了网络文学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中国网络文学兴起的近十年里,各种文学网站上活跃着一大批具有一定写作基础的科班人士,被统称为网络写手。他们的任务就是,由文学网站上有点名气的作家设置一本网络小说的主题思想,分好章段,各写手立刻分工并各自堆砖码字,每月一千元左右收入。更有甚者,帮助当红写手更新几千字,每个月就能够拿到数千元的稿费。当红写手每个月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丰厚者达好几万元。有的网络写手为了保证自己的小说有足够的更新量和名气来赚取稿费,同时又避免因为创作灵感枯竭、身心疲惫带来的创作效率低下,因此已经找了好几个人替自己代写。究其原因,还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代写者一般为刚入行的新手,他们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为别人代写,以谋得暂时的生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久前就有媒体爆料,网络代写已经悄然升级,团队成为了新的代写主力,而且团队里成员分工日益明确,代写速度和精确度也在大幅提升。这些团队的成员不少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因为酷爱网络文学而聚集在一起,他们分工明确,在创作方面有专门“摆渡的”“捡漏的”“润笔的”等。
对于这种“流水线”“产业化”的文学创作,有人认为这是为了提高产品的上市速度,是一种无奈之举。可文学创作作为一种文化行为,应该有其独有的精神和气质。由此可见,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是所有的产业化都是一种进步。
遏制网络“代写”不容易
网络“代写”现象如此蔓延,如何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这是个难题,因为要想找到代写的确凿证据相当困难。
首先,互联网正以史无前例的强大力量悄无声息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网络是把“双刃剑”,带来便捷的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的影响。数字化环境下,大多数创作者已经脱离了手稿,无法通过笔迹来辨别代写作品。其次,对于目前大部分文学作品的发布平台网站而言,他们一般对于原创作品的审查并不严格,只要作品中不涉及色情、反动等方面的内容就可以发表。有的网站和论坛,作者拥有自主的网络作品更新权。至于作品风格是否出现了变化,作品质量是否变化明显,网站都不关心。此外,代写者和雇佣者之间往往都是口头协议,有的甚至是朋友关系,所以举证就难上加难。对读者而言,他们大多只是把此类作品拿来休闲和消遣,更无心发现其中的秘密,即便是成名作者的粉丝也难以从作品中读到明显的差别。因此,只有对作品细细推敲才有可能从某些蛛丝马迹中看出是否存在代写的现象,如作品的行文风格、作者每日更新的文字数量等。有的写手说自己最拼命的时候,一天全身心投入创作也只能写一万多字。但个别写手每天都能完成一两万字的更新,三五天也罢,如果这种速度保持长达几周甚至几个月,就不太正常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自然就会有供给,文化产业也不例外。有人似乎根本就不在乎所谓的道德伦理以及外界的指责,他们关心的只是经济利益。因此,杜绝网络“代写”现象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如企事业单位可提供更多的文化产业的就业空间,让代写者发挥其所长,充分实现其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从源头上控制网络“代写”现象的蔓延。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从出版方下手治理代写行为也是一个思路,而鉴于以上所提到的困难,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制定出来并非易事。同时,还需要靠从业者自律,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从业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如何自律?自律的效果如何?都有待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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