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立葵 宋凤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条件的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但由于历史、地域、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少数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仍然比较贫乏。许多农民家庭除了一台电视机相伴以外,基本没有什么文化活动。政府部门组织的“村村演”和“送书下乡”,对他们的文化生活来说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后,百姓将可以通过互联网经常性地、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丰富精美的“文化大餐”。2008年10月,磐石市图书馆被列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县。在试点过程中,笔者有了一些观察和思考。
按照吉林省文化共享分中心的要求,磐石市图书馆成立了文化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建立了乡镇村基层服务点,配备了4名专职技术人员,基层信息员78名,并配备了电脑,从制度、组织、人力上保证文化共享工程的顺利实施。
基础服务点的硬件设施情况是:(1)活动室面积50~100平方米。(2)建有农家书屋,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明文规定,配备图书不少于1000册,只有20%的基层服务点没有达到此标准,正在努力完善。(3)有78家基层服务点配备了电脑,都能提供网络服务。
服务点管理人员的情况是:有些村屯的活动室还没有配备专职的管理员,由村支书或会计代管,管理员的学历、年龄高低有别。为此,磐石市文化共享支中心的专职工作人员会定期下基层辅导,组织活动,利用网络教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对基层管理员进行培训。
但是,由于各个村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甚至主观意识无法到位,意识不到惠民工程的重要性,这是我们以后工作中急需疏导解决的问题。
农村尤其偏僻落后地区的农村,即使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在精神上也容易因迷茫而失去正确的人生目标。共享工程的实施,可以让农民的思想活跃起来,把农民的观念转变过来,在致富的同时也使广大农民告别单调乏味的文化生活,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权益。为此,要积极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完善服务点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要通过互联网为广大群众提供内容丰富的优秀文化资源。在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要采取多种方式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要由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向数字化传播转化,带来文化惠农的辉煌。
随着农民信息意识的不断提高和信息获取手段的多元化,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将得到快速发展。因此,文化共享工程平台做得是否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资源是否实用,二是群众用得是否好。由于受客观因素(地理环境、文化程度等)与主观因素(日常行为习惯、信息行为习惯、传统观念等)的影响,基层群众对信息资源的喜好程度和需求程度不同,这就要求我们的资源库大而全,可以给群众带来好的体验,即想看的东西很快就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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