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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学风,消除丑陋——由《馆员是这样炼成的?》一文引发的思考

(2011-01-10 13: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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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

丑陋的图书馆学

中级职称

图书馆报

图书馆学会

文化

□许亮

    我是一名图书馆领域刚入行不久的新人,对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工作充满了热情。由于在大学里学的不是图书馆专业,所以在工作的这两年多时间里,抓紧工作之余的一切时间认真学习图书馆学、情报学的各种知识,而且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通过了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愿拿到了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

    在工作之余,我有一个爱好,就是读书看报,经常翻阅图书情报学领域的各种期刊文献。从《图书馆报》创刊以来,我就一直是她的 “粉丝”,几乎每期必读。那天读了人平老师写的《馆员是这样炼成的?》(《图书馆报》第046期)一文,觉得写得非常好。这篇文章既是对我国当前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反思,又折射出当前学术界存在的某些“惯例”“友情操作”和弄虚作假的不良学风。读完《馆员是这样炼成的?》一文,我想起了10年前发表在《图书与情报》(2000年第2期)的一篇文章《丑陋的图书馆学》,该文是我国图书馆学前辈、原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黄俊贵先生写的,记录了他与其他4位同行对当下图书馆界存在的“丑陋”现象的反思。

    这篇文章指出了当时图书馆界存在的以下几种丑陋现象:1.不少同仁“自身浮躁、浅薄”,忙碌吹捧,不敢披露丑陋。2.泛滥成“学”,“不学图书馆学,对图书馆没有多少了解的人可以当图书馆学教授;没有什么研究成果,没有多少学术影响的人可以当博导;对图书馆没有事业心,也不钻研图书馆的人同样可以当馆长,甚至去分管业务工作……导致图书馆职称、职务随之贬值。”3.故弄玄虚,“不去研究图书馆事业发展中的问题,热衷于抽象的理论,热衷于外国某学者‘如是说’,而不究其有多少真理,是否符合自己国情。”一些图书馆学著作是通过“移花接木法”转抄、拼凑其他学科的东西而成,缺乏科学的严谨精神,“学术玄虚风”蔓延。4.滥发文章。许多文章选题投机,内容重复,题名雷同,剽窃抄袭,空洞论述,空话连篇,探讨平庸,言之无物。该文还特意提到了图书馆员职称评审中的问题,“当前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都有发表论文的数量要求,为了凑足数量,往往忽视质量,各刊物亦出于‘同行帮忙’,放宽审稿标准,或另出‘增刊’,或自行出版论文集。”

    《丑陋的图书馆学》一文所指出的图书馆界存在的浮夸、造假的不良学风,在10年后的今天依然存在。从人平老师的《馆员是这样炼成的?》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今图书馆界在职称评审中依然存在着“丑陋现象”和不良学风。正如人平老师所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馆员是和工程师、主治医师等相提并论的,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而馆员资格评审,则可以反映出一个图书馆菜鸟是如何通过数年努力变成合格的图书馆员的过程。通常而言,考查一个图书馆新人是否满足馆员的条件,一要看工作业绩,二要看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即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然而,在人平老师担任评委的馆员评审工作中,却出现了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申报人从事图书馆专业工作年限不足,却按照“惯例”予以通过;2.发表的论文多是内部交流文章,没有在市级以上图书馆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却“按照惯例一律视为公开发表”;3.工作业绩多事务性工作,谈不上学术性和技术性;4.有些同志学历不够,不满足基本条件,就给予特殊照顾;5.在专家评委投票表决阶段,“以友情操作破坏白纸黑字的条例”,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开了“后门”。人平老师最后感慨道,“想到有些严格按照评审条例甚至申报条件都属不合格的人,已经步入馆员的队伍,将以馆员的身份在馆员的专业岗位上面对读者,我是否有愧于读者?想着那些凭着函授电大的专科本科学历、五花八门的专业知识……几乎不需要费太大的劲,随便凑一两篇文章交给市图书馆学会……便可以轻松成为图书馆专业技术中级职称馆员……我站在这样的馆员队伍中,职业自豪感又在哪里?”

    为什么图书馆员和工程师、主治医师、律师一样都是中级职称,但是却没有其他职称那么有含金量、有影响力呢?在我看来,这既与图书情报事业没有引起社会应有的重视有关,也说明我国图书馆界在馆员职业资格准入方面存在着问题。因为像医师、工程师、律师这些职业,都要经过长时间的专业学习和严格的国家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而我们的图书馆员却有好多是通过“惯例”“友情操作”开了后门才进入的,其中的差距自然就明显了。

    那么,如何改进图书馆员职称评审,从而杜绝不良的学术风气呢?首先,在进行馆员中级职称评审时,要实行全国统考或者省市统考。例如,北京市从2005年开始在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档案等系列领域实行“以考代评”的中级专业资格评价方式,就值得借鉴。其次,全国各省图书馆学会和相关人事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职称评审条例,建立评审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章条例办事,加大对学术造假、剽窃学术成果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三,加强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进行行业自律,严守学术诚信,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欺诈剽窃等不端行为,维护知识产权,做学术道德的楷模、社会诚信的表率,培养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图书馆精神,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广大图书馆领域的工作者和研究者,作为“知识的生产者与文明的推动者”,只有恪守学术道德、端正学风,才能不断消除图书馆领域的丑陋现象,提高图书馆学的学术价值和图书馆的社会地位,促进图书馆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图书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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