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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对书的态度

(2010-10-19 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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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陈雄
  西汉刘向说书是药,“善读可以医愚”,所以民间有“人从书里乖”之说。至于“书呆子”“书越读越蠢”之说,只能说“不善读”,不能怪书本身。
  宋朝诗人黄庭坚认为书可以美容,他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鲁迅曾讽刺他那个年代的军阀和政客“有病不求药,无聊才读书。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
  现在国民阅读率持续走低,都市人有很多好玩的消遣打发无聊,无聊时也不读书了。好多人一年到头都不读一本书,照镜子时,也不会觉得自己面目可憎得像“魔鬼”。黄庭坚那般的自觉和自律,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在繁华的都市,满目皆是俊男靓女引领时尚的广告牌,从洗发水到饮料到内衣到钻戒,唯独看不到一块为书做广告的牌子。于是我这个痴爱书的人,常常萌发痴想:等到有一天,如果我有了钱,一定去请一个最红的明星做一个“请让我们读书吧”的广告牌,挂在所在城市的中央,引领每天穿梭忙碌的人们去亲近书香。
但我又一想,这样的奢望并不现实,最红的明星早已不读什么书了,而且他们连一些基本的文化常识也搞不清。  如果让他们去做读书的广告,是不是有些不伦不类?
  而这样的奢想,也很可笑:一个痴迷读书的人,哪里能发得了大财?
  但我总是在想,读书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喜欢读书的人不至于太坏。因为最起码有一点,他把时间花在读书里面,算计别人的时间就少了。
  当代诗人流沙河爱把书比作女色,他说自己“卧室有书八堆,堆高尺五以上,估计册数不到两百,皆属宠姬,夜夜倚床读之”。将书视为“宠姬”,当然容不得别人染指,所以流沙河搬家,什么东西都让人搬,只有书要亲自去扛。因为怕书搬来搬去被损坏,他因而不用车,一天要跑好多趟,成为街头引人注目的流动风景。
  如果说书是美色的话,我常杞人忧天:纸张和文字的生命远比个体的鲜活血肉长久,一个人快要死去,留下他苦心经营的万卷藏书,会不会有丢下美妻撒手人寰的不舍?
  所以,我还是喜欢美学家朱光潜对书的态度:既然人都是要死的,既然死时什么也不能带走,书也不例外,还不如让更多的人去发现书的价值。
  朱光潜在晚年,曾让一位到他那里联系工作的年轻朋友任意从他的书架上选取看中的图书。年轻人不敢去取,老先生自己抽下来两部书让他强行带走,一部是《红楼梦》,一部是《西游记》,都是书顶、书口刷了金粉的特装本。朱先生果然懂得“美”的真正内涵——把深爱的东西分给能爱的人们,使所爱的东西能够找到归宿,也是一种大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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