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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的那些事儿

(2010-07-09 1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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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书

浆糊

机工

汪晖

文化

分类: 本报·声音

  □本报特约评论员 鲁直

  近日看《图书馆报》的“借阅排行”栏目,无意中发现“编著”的图书种类竟很多,心有所感,写下下面的文字,聊聊“编著”的那些事儿。
  本土图书出版一年有30万种,在这30万种图书中,可以称为原创的品种占的比例有多大?没人统计过。相信有不少读者朦胧中对一本书的创作方式感到过直观的好奇,只是一眼扫过而未深究。这直观的好奇从何而来?从封皮上。也就是说,五花八门、愈演愈奇的创作表述词汇让我们不好奇也不行。“著”“编著”“编”“编译”“主编”“原著”“选编”“编写”“编绘”,它们在书封和版权页上远不如书名引人注目,却以小见大,反映出一本几万十几万字的书是怎么从婴儿长到成人的。最常见的称谓是“著”“编著”“编”三种,其他都是变种。对其梳理一番无疑很有意思,读者在今后的阅读中也能多点小乐趣。
  “著”,不用说了,能恰当地反映“著”的面貌的词是“原创”。在图书种类中,文学类作品绝大多数是   “著”。想找到一部小说,其封面上是标“某某编著”的,恐怕很难。可以搞一个“有奖征求”,应该不会有人得奖。
  “编”,也不用说了,文字材料全属“拿来主义”,原创部分没有或少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心血是付出了的,起码选材需要眼光。
  “编著”,其常见程度我想绝不亚于“著”。本土的很多专业学术文章或论文面孔死板,不似老外的那般活泼。我想应该搞一个这样的学术调查并写分析论文:在每年所出30万种图书中,“著”与“编著”各占多大的比例?反映出什么现象?2000-2010这10年间,比例又有何变化?值得画一个曲线图。如果把这个调查做出彩,文章分析得有声有色,我想它的被引率一定很高,说不定还能“填补空白”。如果让我来预测调查结果,“编著”应该比“著”占的比例小,但小得有限。且“编著”每年所占比例一定是升高的,用膝盖也能想的出来。
  “编著”,我认为对其直观的理解就是“参考”“引用”过多,多到不好意思写“著”。换一种说法,就是动用了剪刀加浆糊,并且用量不宜忽略。我没看过,不知道在著作权法中对“引用”“参考”多少算是“著”有没有规定,按理应该有。几个月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清华教授汪晖的“抄袭门”,我看与此不无关系。汪晖的《反抗绝望》被指很多内容是引用或“偷意”但不加标注,一时间各路学者纷纷发表意见,莫衷一是。《反抗绝望》由三联书店出版,清楚地标明“汪晖著”。但令人尴尬的是,这类学术书想来有自己的出版尊严,并约定俗成:学术书自然写“著”。堂堂清华教授的学术著作若标上“编著”,岂不让人笑歪了?笔者认为该书若称纯原创恐怕不是百分之百的纯,但与剪刀浆糊硬拉上关系也不妥,所以应该发明一个中间词,处于“著”与“编著”之间,才好。
  “编著”的作品应该是著作权法难以追究或追究起来不好操作的,否则就像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明显大段落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一告一个准儿。再如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的美丽与哀愁》等,也被不少读者指为“抄袭太多”。但也许正因为抄得太多太碎,事主才懒得花时间与精力较真儿,故而至今没上法院。此二例,前者是小说,后者是随笔,都标明“著”(若标“编著”也很搞笑)。以上述为鉴,因此,哪些种类的书适合于“编著”,相信出版社和作者们都门儿清,不会再犯汪晖、郭敬明和安意如的错误。
哪些种类的书“编著”最多?指出它们并不难,甚至可以排序,由多到少(当然“少”是相对的)大致依次为:励志、管理、历史、健康、股票、科普……当然次序不严谨,这另说。
  以下试举励志、管理二例并展开。
  励志类排“编著”头名应该没有异议,也不可能有异议。在当当,今年最新出炉的励志品种中,“编著”近乎一统天下,编制出一个硕大的励志花篮儿来。企业管理出版社的《超值金版·卡耐基成功学大全集》(雅瑟编译)、中国纺织出版社的《左手狼道,右手蚁道》(韩龙编著)、中国商业出版社的《处理问题能力培训教程》(华阅编著)、中国华侨出版社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励志书》([美]马登著/肖卫编译)……这些颇具代表性了。其中,“编译”是“编著”的变种,是“编著”的全球化体现。励志是本土至少500家出版社共追的图书品种,不“编著”肯定要落伍。如果说“本土至少500家出版社共追的图书品种”还有一种,那就是管理了,“编著”也很泛滥。最近出的新书有:中国三峡出版社的《跟胡雪岩学经商》(商鉴之编著)、凤凰出版社的《标杆之道·中国顶级企业家的独门绝技——企业家篇》(阮立军编著)、中国纺织出版社的《简单高效的37个管理规则》(邓志华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的《部门经理工作手册》(陈正侠编著)……不一而足。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批评“编著”的东西过多过滥,害人不浅。此言偏颇,我不这么理解。 
  “编著”高手们编出来的书往往是“剪刀加浆糊”(这是形容词,操作绝非这么简单),这不假。但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就是把若干信息中有用且可读性强的剪下来粘在一起,再加上或多或少的调和剂(即“编著”中“著”的成分),制作好后供读者品尝。但你能说这个“蛋糕”的营养价值很低?理性地说,不能。相反,它们都是些好咀嚼且利吸收的食粮,否则借的人为什么会那么多?难道他们傻吗?因此“害人不浅”,指的应是侵害相关著作权人不浅(又难以追究),害纯心做书而不急功近利的出版社不浅,害本土原创的土壤不浅,读者受的哪门子害?笔者此说并非为一些“编著”者翻案,而是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我们不能像对待张悟本那样,把“学历假”与“内容胡说八道”强行画等号,那是脑残。除此之外,“编著”与“编著”也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当然必须要强调的是,投机取巧的“编著”之风不可长,否则出版繁荣背后的泡沫太多,为害不浅。
一些“编著”的图书其实与个别“伪书”类似,程序上不可取不等于内容也不可取。超级畅销书《货币战争》就是“编著”的,没见害了谁。上面所提到的《简单高效的37个管理规则》,看过后你不会从中受益吗?即便是机工社2005年出的“伪书”《没有任何借口》,我也不相信内容尽是狗屎,只不过它为促进销量而托名在一个不存在的作者身上罢了。当初6名律师联手状告机工,告的是程序违法,不是内容害人。而根据学者考证,是清代的毛纶、毛宗岗大规模整改《三国志通俗演义》而成《三国演义》,托名“罗贯中”出版。照此说法,《三国演义》也是“伪书”,但它也没伤害谁不是?
  本文并非“编著”,但对“编著”实事求是地探讨了一番,目的有二:一是控诉“编著”一手制造出的出版泡沫;二是给“编著”小小地平个反,告诫无良媒体,对任何事物都不要揪住小辫子一棍打死,这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知识本无错,错在以其投机取巧获利的人。
  (本文针对的主要是大众类“编著”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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