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之惑
(2010-04-08 0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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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本报·声音 |
□本报评论员 绍之
本文所谈之惑非诱惑之惑,乃疑惑之惑。
“数字出版”让普罗大众听得耳朵起了茧子。2009年,中国数字出版产值为750亿元,首次超过纸质出版。乍一听出版业是如此的兴旺超前,但明眼人知道数字出版产值与传统出版关联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但请不要就此打住,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一些被好奇心驱使的人会沿着“数字出版”这条路走下去,对新世纪蓬勃发展的这个新鲜事物深究细察。但若不出意外,您会撞到一堵墙:“数字出版”到底指的是什么啊?
起码,笔者有点迷惑。
《现代汉语词典》对“数字出版”没有明确的解释,“百度百科”则是这么说的:“只要使用二进制技术手段对出版的整个环节进行操作,都属于数字出版范畴。”好了,但对于细节的追求还需要我们把“出版”的定义再融进去。《现汉》对“出版”的解释是:“把书刊、图画、音像制品等编印或制作出来,向公众发行。”二者一结合,“数字出版”包含的元素便逐渐清晰,但真是这样吗?
在由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每年发布的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中,“数字出版”的创收领域包括:互联网期刊和多媒体网络互动期刊、电子图书、数字报纸(含网络报和手机报)、博客、在线音乐、手机出版(含手机彩铃、手机铃声、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网络游戏、互联网广告。好家伙,这么多在常理上与“出版”或图书几杆子打不着的领域都被划进来,怪不得数字出版收入能“年年保×”。
在被划入“数字出版”的这些领域中,电子图书、网络期刊、网络报纸、在线音乐在直观上都好理解。不好直观理解的是,我们平常玩儿的手机里还包含这么多出版元素,什么彩铃、游戏等。但换个角度就好理解了:文字、音乐、图像可以出版,彩铃、游戏当然也可以出版。本可以用录音录像带、光盘等介质制作出来发行给你(你要付钱),但如今科技发达了,商家把内容用无线信号通过手机屏幕这个介质发行给你,没有本质的区别。
惑之主因,是不大好理解网络与数字出版的关系。
网页只是一种不同于纸张、光盘的信息呈现介质,因此当把可以印在纸页上的信息移到网页上,自然脱不出“出版”范畴。网络游戏出版和手机游戏出版类似,只不过是用网页呈现。但还没完——照此理解,陈天桥的盛大集团岂不是国内数得上的大型数字出版企业了?但似乎没人给它这么定义。盛大的主营业务是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其他的业务还有手机互动娱乐、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等,无一不合“出版”的内涵,只不过呈现介质是网页。盛大文学的网络小说出版于网页后,不管是免费、收费阅读还是卖给纸质出版商,自有其营利模式。盛大早在2004年就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因此该算是国内最大的“数字出版上市企业”了,但好像也没人这么提。按理说盛大2009年的营收应全部计入数字出版产值,不知中国出版科研所是不是这么算的。
上文说盛大该算是国内最大的“数字出版上市企业”,但也许新浪、网易、搜狐听了会不干,百度、阿里巴巴也会嘬牙花。是的,就以新浪为例,若把新浪网整个比喻为一部随时更新出版的“大书”(图文音像并茂),其实是蛮形象的:无数的网页宛如纸页,浩瀚的信息内容则对应于印在书中的文字,数不清的点击按钮化为繁复的图书目录。纸质图书(纸页)在出版后可以收藏并随时翻阅,网页也有这个特性。互联网广告收益为什么被划入数字出版?笔者觉得可这么理解:新浪这本“大书”在发行上基本上是免费的,就像在北京地铁免费派发的《北京娱乐信报》。《信报》的营利模式是在大发行量的基础上吸引广告,新浪则是在大浏览量的基础上吸引广告,二者本质上相同。当然,不同的是网站数量多且竞争激烈,新浪必须让内容精彩才能吸引点击,不像《信报》虽乏善可陈但毕竟是京城独家地铁报。狭义上的“出版收入”指图书销售所得,但如果把图书免费让读者阅读,积累了读者群后再以此吸引广告植入,也不用大惊小怪——这么理解就简单了。但是仍没有完,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个新浪也应算是大型数字出版上市企业,还有网易和搜狐。但似乎也没人这么提,只是把新浪的广告收入划归数字出版了事。
惑就惑在这里了:是不是应该把大部分网站划归“数字出版”企业的范畴?
新浪还相对好理解,说说百度吧。其实,通过百度搜索信息与通过图书目录查找相关内容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可以说,百度也是网页数量为无穷的一部“百科全书”。它随时更新出版,免费供读者阅读,只不过信息内容中与商家有关的部分要按缴费金额的多少来排序(竞价排名)——这是一种特殊的出版营利模式。不知百度的收入是否被划归“数字出版”,若不是则原因又何在。
再说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阿里巴巴其实也是一部“大书”,它就像随时修订出版的纸本《企业供求信息·普通版》,任何人都可以免费阅读。阿里巴巴的营利模式也与百度类似,即企业在“书”中的排序是需要竞价的,按会员制收费。对缴纳会费的会员(企业或个人),还会提供增值服务,服务之一就是推出价值更高的《企业供求信息·VIP版》。
还有淘宝等等网站,读者可以自己研究……
天下万事,也就“琢磨”二字。这么一琢磨,关于“数字出版”的概念和内涵就并非一目了然。名不正则言不顺,每年发布的数字出版产值数据由此也给人一种模糊的印象。其实若把广义的“数字出版”概念加以明确,数字出版事业的繁荣就会超出人们的想象。
(当然,笔者还是建议别钻概念的牛角尖。哪天若是真把阿里巴巴归入数字出版企业的行列了,会逼得专家合十默念“阿里巴巴?阿弥陀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