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折扣”的背后是什么

(2007-06-08 20:18:37)

 

 

自图书馆馆配市场惊爆“回扣内幕”之后,图书馆界整个成了惊弓之鸟,而出版社和馆配商对于“折扣”问题也是谈之色变。图书馆回避,是因为折扣产生的“回扣”使整个图书馆界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丑闻风暴”之中——在公众心目中一直以来以神圣的知识殿堂和清水衙门形象存在的图书馆遭到来自全社会的质疑。即使是事情过去了那么久的现在,很多图书馆提及此事仍然是心有余悸。由于图书馆的集体低调和回避,出版社和馆配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承受了比过去更多的压力。一方面不得不以低折扣来争取在图书馆招标采购中中标,一方面又因为低折扣带来微利甚至是零利润而愤懑不已。

随着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口号的提出,出版发行界也适时的提出了构建和谐、良性的出版发行机制的呼声,图书馆馆配市场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该市场的规范与自律也被提上正式的议程。而作为不规范的馆配市场焦点中心的“折扣”问题是首当其冲的、无可回避的热点。一直以来,人们的关注点始终没有离开过对图书馆招标采购中“折扣”问题的讨论和质疑。在把“折扣”问题摆上明面上进行讨论后,各方专家们又将如何看待和评价这个问题呢?

 

“折扣”不是问题 “招标”才是问题

 

一直以来,人们不断地关注、探讨和质疑着的“折扣”究竟问题出在哪里?有人认为,根本就不应该有折扣;也有一些人认为“折扣”之所以会成为问题,是因为图书馆不了解出版社和馆配商成本的底线在哪里,所以才会无限制地进行压价。但是有关专家并不这么认为。他们指出,存在就是合理。“折扣”本身没有问题,人们理当透过“折扣”这一现象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

长期从事该方面研究的专家告诉记者,“折扣”这一表象折射出的其实是图书馆采购招标存在的问题,这才是诸多不规范的问题根源之所在。图书馆的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行为,是一种集团采购。从理论上来说,政府行为的集团采购以招标的形式进行,是具有着勿庸置疑的积极意义的。但是就目前图书馆实施招标采购的实操过程来说,图书馆的馆藏质量、馆配商提供的服务以及图书馆采购运作程序的规范性都没有因为招标的实施而产生实质性的提高。简单地来说,就是图书馆采购实施招标前后并没有产生什么根本性的变化。既然是这样,那么图书馆的采购是否一定要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呢?

我们必须弄明白,实施招标采购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提高图书馆的采购质量,是为了通过激烈的竞争促使馆配商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还是仅仅只为了监督图书馆工作人员采购行为?无可否认,招标的实施能够更大程度上实现规范、阳光和透明,但却未必是一定,因为招标过程中不规范、不阳光和不透明的根源并不在图书馆的馆长和业务人员身上,招标工作委员会中其他部门的人员发生不规范、不阳光和不透明操作的几率与图书馆馆长和业务人员是一样的,甚至可能因为不了解图书馆的实际业务需求而更高。只有弄清楚实施“招标”最根本的目的是什么,才可能对症下药,做到“治标”又“治本”。

另外,我们还必须明白,图书馆采购的政府采购行为与其他政府采购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他政府采购行为的招标招的是产品,而图书馆采购的政府采购招标则是在无规范性参数前提下一种馆配商资格的招标。在这种情况之下,图书馆采购招标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值得深思。

专家指出,一直以来,没有人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和总结,以至于图书馆形成了凡是图书馆采购就必须纳入招标采购的形式之中。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需要大家重新进行审视的。

 

“折扣”不是关键 服务才是关键

 

图书馆与馆配商之间是什么关系?对于这个问题最直观的回答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那么既然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那么二者之间就不应该有博弈的存在。图书馆学方面的专业出身的新华书店总店图书馆直供中心经理王海明认为,只有商家与商家之间才会存在博弈关系,而图书馆与馆配商之间应该是一种消费关系:馆配商提供服务,图书馆消费了馆配商提供的服务,因而为此付费。对于王海明的这种说法,北京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资深教授刘兹恒也表示认同。

但是当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图书馆通过“折扣”来限制馆配商的参与资格,而馆配商通过“折扣”来获得业务的通行证,折扣成了双方博弈的砝码。图书馆虽然明确了招标过程中“不以折扣论英雄”,但实际上在最后取舍的衡量标准中,折扣的高低成为了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图书馆招标采购的“不以折扣论英雄”实际上只是不以折扣作为“惟一”的参照标准。而馆配商在以低折扣中标之后,却由于过低的折扣不得不压缩成本而导致给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以低折扣选择馆配商给图书馆采购带来种种困扰的例子近几年来决不在少数。

由于图书馆采购并非是针对单一出版物,而是要求符合该图书馆知识体系保障层面的要求,这就使得图书馆的采购具有着不同于其他政府采购的、对馆藏性质类别有着个性化要求的特点。不同类别的图书,比如一般的社科图书、学术性图书和古籍文献之类的价格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图书生产规模大,价格较低,折扣的弹性比较大,而专业的图书和文献定价都比较高,折扣伸缩空间极小。如果以同等的折扣去要求馆配商,最后受伤害的不止是图书馆,还有出版社。

因此,专家们指出,图书馆采购就不应当过分去追求“折扣”的高低。因为在图书馆与馆配商之间形成的消费关系中,图书馆应当重视的是馆配商提供的服务究竟是否与图书馆付出的货币等值。因为图书是有着严格、科学的成本价格的计算方法的,图书打多少折扣有一个底线,超过这个底线,出版社就是亏本的。图书馆一味地要求低折扣,实际上压低的并不是图书的价格,而是图书的质量和馆配商能够为图书馆提供的服务内容的多少及质量的高低。

 

“折扣”不是根源 市场不规范才是根源

 

归根究底,问题根源还在于整个图书馆馆配市场的规范。 专家们认为,诚然,“折扣”的问题是馆配市场矛盾的集中爆发点,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在于整个市场的规范。从目前来看,馆配市场的不规范是多方面的。既有馆配商方面的竞价不规范、操作不规范,也有图书馆方面的评标不规范,总而言之,就是整个图书馆采购的政府招标过程都存在着诸多不规范。正是因为市场的不规范,才衍生出诸多的问题。

刘兹恒认为,市场的规范需要图书馆、馆配商等相关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从图书馆方面来说,应当积极推进评标标准和合同的合理、科学化。在制定标的之前,当主动了解一个合法、诚信经营的馆配商正常运作的程序和大致成本,不致于在招标合同中信口开河,提出过分的要求。而馆配商方面,也应当合法有序地竞争。刘兹恒指出,图书馆馆配市场很大,馆配商应该在竞争中共同生存和提高,而不是谁踩死谁。这么大的市场,谁又能一直独占鳌头呢?而作为源头的出版社则应该将图书的价格对公众透明化。现在公众之所以认为书价虚高,就是因为出版社没有坚持按图书的定价销售。一旦有了折扣,公众就会不断期待更多的折扣。也因而怀疑不断降低折扣的图书定价究竟有没有依据。因此,刘兹恒建议,倒不如学习前段时间北京停止返券直接打折的40家商家,只要坚守住折扣的底线,在这之上的浮动就通过市场来调节。自然就能消除公众疑虑,图书馆也就不会再过多纠缠折扣的高低了。

为了进一步规范馆配市场,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打算联合中国发行协会、中国图书馆学会等相关单位一起构建一个“联盟”。关于建立这个联盟的构想已经于日前初步实施,在有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新华书店总店相关领导和诸多出版社、馆配商以及媒体参与的第一次讨论上,大家对于成立这样一个联盟表示了极大的欢迎。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的副秘书长黄国荣向记者介绍说,该联盟旨在通过馆配市场相关方面的共同联合,抵制不良竞争,实现自律和他律。为了保证该联盟的权威性,黄国荣指出务必要做到三点:一是必须要联合出版界、馆配商和图书馆以及相关媒体方面的强者共同参加。只有强势的出版社、馆配商和图书馆才有号召力和影响力,才能保证馆配市场的规范过程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二是需要有一帮关心整个市场良性发展的、具有一定贡献精神的热心人。因为联盟属于民间组织,没有盈利,负责常务工作的人员是没有固定的报酬的。而对于联盟的成员来说,为了维护整个市场的良好风气,在抵制一些不规范行为的时候可能需要牺牲一些自身的利益。三是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没有制度,联盟就真的如一些人担心的那样变成一盘散沙。

黄国荣指出,目前“联盟”还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实施一些诸如控制这个行业从业者的从业资格等高级的保障和惩罚措施。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一个成长的过程,现在的关键是一定尽快促成联盟的正式成立。以后可以慢慢地积累和完善,做大做强。

 

 

 

 

余姝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