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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保身全生”的生存观

(2011-11-19 16: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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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文学/原创
庄子认为,从“道”的角度看,当天地阴阳二气聚合时人就出生。人生存在世上就像骏马驰过一样,稍纵即逝。正由于人生短暂,故应树立“保身全生”的观念以适应自然运行的规律与事物变化的情理,从而达到“道”的境界。所谓“保身”,就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使自己不受社会非理性的伤害;所谓“全生”,就是指以生命为人生命活动的目标,人生的存在就应维护一个完整的生命。
怎样才能“保身全生”呢?在庄子看来,就应那些顺天地、忘物我而获得绝对自由的得道的人一样,做到“无功”、“无名”与“无己”。“无功”、“无名”,指不求有功有名。相对于“宾”这个“主”来,“名”只是“实”即名声是实体所派生之物。道德之所以沦丧,是由于追求好的名声所致,因而名声也就成了人们互相倾轧的祸根。例如。尧与禹之所以“用兵不止”、“求实无已”,“是皆求名实者也。”(《人问世》)在《让王》篇中又指出:“能尊生者,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官尊爵者,皆重失之。见利轻亡其身,岂不惑哉!”这既褒扬了能够珍重生命的人,也贬抑了居高官享厚禄而轻视生命的人。所以,对富贵、功名与利禄等物欲应持自然无为的态度,适可而止,绝不宜过分追求。如果不加节制,任其膨胀横流,就会为其所役使,势必伤身残性,甚至丧失生命。当今社会生活中,不是有些人为一己或家庭之私,不择手段地沽名钓誉,贪污受贿,走私贩毒……,拼命敛财而不顾党纪国法,以至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这样的教训是惨痛与深刻的!
如果说,“无功”、“无名”是一个层次,指对身外物累的决裂;那么,“无己”则是另一层次,指对自我本身的抛弃即忘掉自己的一一切,使精神得到彻底的解脱,使心灵得到彻底的释放。“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已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天地》)说明人应忘己无为,方能与自然融为一体,也就是与大道相吻合。“无已,恶乎得有有。”(《在宥》)天下最难忘掉的是自我。自我尚能忘掉,那天下有何物足存不能忘却呢!因此,“忘己”,就是超越自我。只有超越自我,才能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无己”的人有没有?有。你看《齐物论》中的南郭子綦的“吾丧我”即我彻底忘掉自己,再看《大宗师》中颜回的从“忘仁义”、“忘礼乐”进而达到“坐忘”的境界即:“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由此可知,“坐忘”就是毁废形体,泯灭见闻,形智皆弃,静坐而忘记一切。既丧忘乎身外的种种物欲与知识活动,又丧忘乎自我的有身、有心与有情。所以,“丧”与“忘”,不只是遗忘放失,而是毁弃超越,无所牵累羁绊。怎样才能做到“丧我”、“坐忘”呢?庄子以为,必须时时事事始终保持心境的空虚与宁静。因为“道”的本体是静,只有静观万物,静待诸事,才能全身心地融入宇宙深处的宁静,使万事万物都不能扰乱自己的心。这就像心如明镜般平静,物去不送,物来不迎,超然于物外而不为外物劳神伤身。
总之,要“保身全生”,必须加强自我修养,澡雪精神,净化心灵,在“无功”、“无名”,特别是“无己”上狠下功夫。只有这样,形体才得以保全,也才能达到至乐至美的境界。庄子的“超越旷达”的死亡观
金五德
死生,命也。既然是“命”,就得承认,就得服从。因为它是事物变化的法则与自然运行的规律,是谁也违背抗拒不了的。人的出生,是人生的起点;人的死亡,则是人生的归宿。生存,是件好事;死亡,也是件好事。所以,既要善待以生,又要善待以死。在庄子看来,人生最彻底的解脱,就在于能从死亡的精神压力下与阴影笼罩中解放出来,以死为安息,以死为回归。因而要想得开,放得下。只有由对个体生命生死的必然性的认识,升华到对人类群体生命生死的必然性的体悟高度,并最终意识到宇宙万物均有生成毁灭的必然性,人们才能获得对于死亡自觉自愿地接受,摒弃种种恐惧不安,排除诸多忧愁焦虑,进而在面对自我即将死亡时实现超越旷达的审美境界。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认命,也才是彻底的“安之若命”。
庄子认为,人既要好好地活着,以尽天年;又要好好地死去,重返自然。因而极力主张要像古代那些得道者一样“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大宗师》)生存不喜悦,死亡也不厌恶。只有对寿终正寝者或中途夭折者均采取“善死”、“乐死”的态度,才能进而达到“超越死亡”的境界。所谓“善死”,就是要死得自在;所谓“乐死”,就是要不以死为苦而以死为乐;所谓“超越死亡”,就是要体悟到死是一种物化,是一种必然,因之自觉地消除对死的误解,让生命从狭窄的惶恐困惑和死亡的自然冲突中解脱出来,在心灵与宇宙本体凝聚成共同的永恒存在,使心灵走向绝对自由的精神家园,因而更具审美意蕴。
世俗的人所理解的死亡只限于肉体,庄子则既指肉体却更指精神。认为,人的心死远胜于身死。所谓“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田子方》)“心死”,也就是整天为物欲所役使所束缚而不得销释解脱,又为种种愁情怨绪所困惑干扰而不能自拔。的确,一个人的心早已死了,即使形体依然存在,那么,也只是行尸走肉罢了。那么,他生存在世上又有什么价值与意义呢!
正由于生则安之,死则顺之,不以生为乐,也不以死为哀。所以,老聃(即老子)去世,其友秦失前往吊唁,仅仅哭了三声就出来了,毫无哀切之情。在他看来,如果过于哀痛,“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即这是失去天理,违背真情,忘掉其禀受于自然的生命之长短。因为老聃的出生,是应时;死去,也是顺时。“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养生主》)安于自己的时运,顺应自然的变化,哀乐就不会往心里去。如果用情过度,既不合于“道”,又不利于养生。子来患病,奄奄一息。他对前来探视的朋友子犁说:造化让我死掉,我如果不依从就违背不顺了。它并没有错,给了我以生命,用生长来勤劳我,用衰老来闲逸我,又用死亡来安息我。“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大宗师》)所以,我把自己出生视为好事,又将自己的死亡视为好事。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庄子的妻子死了,惠子前去吊唁,见他伸直两腿岔开而坐,一边打击乐器,一边唱着歌。这是由于他认为,人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生来死往就像四时的自然变化一样合乎规律。既然妻子如今已经安安稳稳地躺在天地之间,回归于大自然。如果我还呜呜地跟着痛哭,这难道是能通达于自然变化之理的做法吗?所以我便停止痛哭了。人的死亡,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因而活着的人感到悲痛,进行悼念,这是合乎情理的。但不应过于动情,沉溺其间而不能自拔,更何况人死后不能再复生,故应节哀顺变,理性地又乐观地对待。
从以上所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庄子的死亡观的核心是超脱旷达。只有深切地体悟到死亡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然的,才能真正地直面死亡,笑傲死亡,从而彻底地超越死亡,获得逍遥的人生,领悟到死亡美的意蕴,毫无牵挂痛苦地让生命重返大自然,重返绝对自由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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