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乎,人耶
一条母狗过马路被车撞死,一条公狗竟然不顾川流似的车辆守候了三个小时,记者看到,录下了这个场景,近日,《都市时报》以《龙泉路上演狗狗“生死恋”》为题刊发了报道(见《都市时报》2月15日),所谓“一生一死,乃见交情”,读来真令人感动。
狗是懂情义的一种动物。
我也养了一条狗,它没老婆,会不会上演“生死恋”,不知道,但它对我很有情义。喂食时,叫它转几圈,滚一下,它从不拒绝。夜里睡觉,我关了房门,它就守在门口;如果让它入室,它就踡伏在床侧,忠诚之极。最可爱的是我下班回家,开锁进屋,它会摇着尾巴伏在地上以迎候。
由狗而想到了人。
人为万物之灵长,按说要比狗强得多。可有的人的行为实在不如狗。你提携他,他却“一阔脸就变”,把你踩下去。我经历过很多“君子可欺以其方”的事情,谁欺君子?小人吧。可见人类社会并非君子国,故思想史上,有人说:“人之初,性本善”,可也有人不赞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善”是后天调教出来的。
“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欤?”这话是孔子说的,其实,有些人实不可交,倒不如与狗相处,去享受那份情义。若干年前读到过一首诗,云:“你看人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这意思是说:人心隔肚皮,即或近在咫尺,也会感到莫测高深,所以远;而浮云呢,虽然远在天际,毕竟无心,不需要戒备防范,因此显得近。不过,我想,浮云毕没有情感,太冰冷,假若去养条狗,朝夕相处,庶几乎它才是你的诚挚朋友。
读报,生出些感慨,写上几句,算作对刊发《龙泉路上演狗狗“生死恋”》一文的记者和编辑的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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