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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注册制解释有水平,盼发审委势早日寿终

(2013-12-02 09:50:25)
标签:

财经

杂谈

证监会对注册制解释有水平,盼发审委势早日寿终

 

刘纪鹏

 

这次证监会以注册制为关键词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改革力度远远超过笔者上次参加的讨论稿。应该为肖主席的股市改革第一枪叫好。

而证监会新闻办对注册制的解释也很有水平,打消了笔者对证监会一步实现美国注册制而对肖主席改革的担忧。

邓舸是这样解释的, “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注册制的做法不完全一致,但共同点是,以发行人信息披露为中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把关,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这点工作就不必劳发审委7:4表决之大驾了吧)。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完全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他还说“注册制不是简单的登记生效制(备案制),(注:上述括弧内为笔者所加)。也不是说股票发行不要审了,而是审核方式要改革。注册制是一个连续的、循序渐进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相信,本次改革将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这一段说得实在,实事求是,实际上,取消发审委,消除证监会只要权力不要责任的“挡箭牌”,才是朝着注册制迈出的体制第一步。

因此对这次改革的理解要从大方向出发,正如证监会新闻办强调的:“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是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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