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神秘的民间禁忌文化
(2008-11-03 15: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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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在河东民间的通俗说法是 “忌讳”。它是以民间信仰做为本质内核而派生出来,限制社会成员行动和语言的观念和作法。一方面,他们对受尊敬的事物视为神明,不准亵渎、冒犯。另一方面又对受鄙视的事物视为不吉,不许随意接触。禁忌的事象比比皆是,给生活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在运城正月初一忌说不吉利的话,不许父母打小孩,以免闹得不愉快。
初二运城等地各家都争着往水缸里添水,以清晨第一个挑到水为吉利,认为可以增加财富,但忌讳到邻居家去挑水。
初一、十五一般不能看望病人,平时看病人以上午为宜。
河东夏县/平陆一带的人讲究 “七不出门,八不回家”,即阴历初七这一天不离家,在外做事的人回家要避过阴历初八。出门的好日子一般是阴历的三、六、九。
人生仪礼的各个环节都有禁忌。
怀孕的妇女忌吃兔肉,怕生下孩子为缺唇。
出嫁的闺女不准在娘家生孩子,说这样对娘家人不利,会招致血光之灾。
地处黄河岸边的平陆等县,妇女生孩子后不满40天,不准外出,更不准坐船。
结婚迎亲的路上忌讳碰上大树、大石头、庙宇、井台等物体,如若躲避不开就用红布遮盖住,待新娘子过去后再取掉。
新娘新郎举行新婚典礼时,忌穿孝服的人围观,以防 “冲克”,守孝的人应自动回避。
闹洞房 “三日无大小”,不分辈份长幼,都可以说笑逗乐,只是禁忌寡妇、孕妇、戴孝的人参加,不然,会使新婚夫妇日后不和睦,或遭受灾祸。结婚的当天,晚上有人听房被当做好事,忌讳无人听,无人听房,一方面说明人缘不好,另一方面视为不吉利,俗谓: “ 人不听鬼听。”所以,公婆发现无人听房,就用扫帚顶着一件衣衫放在洞房外,其意思是倘若鬼祟来了,以为有人在此,就会自觉走开。丧葬方面也有禁忌。
凡死在外地的人,不论病故或暴死,死尸禁止拉进村中,否则,对村民不利。所以,只能在村外祭奠安葬了事。老人去世后第一年春季忌贴红对联,只能用白纸写对联,第 二年用黄纸写对联,第三年始可恢复用红纸。
运城临猗农家修建新房,其高度应与同一处聚居的邻居房顶大体一致,民间忌讳某一家的房子或院墙高于其他人家,认为那样就抢走了人家的吉 祥,压了人家的风水,因而会招致纠纷,甚至世代冤仇。
大门的设置在建房设院中也很重要,民间把它作为家的代表,俗谓成家立业为“立门户”。所以,建门时忌 门的中线对着墙头和长巷,禁止与邻家的门和窗相对,民谣曰:“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
河上行船,船家忌两手插腰,因为这表示船出故障,无计可施。行船忌讳说: “翻” “沉” “破” “倒” 等字眼。船户吃饭的碗和盛饭的盆忌讳口朝下放。因为,这象征着船底朝上,即船翻了。
衣服破了,缝补时忌讳将衣服穿在身上。如不脱衣就让别人缝补,自己嘴里要衔着一根笤帚蔑或筷子。
民间忌讳,这是人类在自身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变化莫测的大自然恐惧的产物,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但是也不能一概否定。不少禁忌是伴随着人们的生活需要而派生出来的。如上午看病人,符合人们的心理习惯。死在外边人的棺材不许进村,有益于防止瘟疫的传染。妇女产后不过 40日,不许乘船远行,目的是为了保护产妇健康。民间禁忌在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也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我国传统成年礼称为冠礼、笄礼,可以上溯到夏、商二朝,备于周朝。周朝在我国文化史上扮演了集大成之地位,并有树立典范的作用。《仪礼》是现存记载先秦各项礼俗最完整的经典,其中详载各种国家社会礼仪及个人与家庭礼仪。
我国先秦的成年礼以服饰改变为其最大特征,而其中最特别的即是头上的冠、笄,因此男子成年礼称为 “冠礼”,女子则称为 “笄礼”。先秦举行成年礼的年龄男子固定在二十岁,女子则须视其许嫁与否而定,许嫁者十五岁行笄礼,否则也是二十岁才行笄礼。举行方式则是采个别举行,地点选在宗庙神圣之地,日子需经卜筮而定,行礼当天,主人须邀请亲朋好友来观礼才算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