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文定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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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宸濠王守仁平定吉安府知府 |
分类: 文史考虑 |
伍文定(1470-1530),字時泰,明朝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松滋縣(今湖北省松滋市西北老城)人,同進士出身、軍事將領。官至明朝兵部尚書,曾經參與平定宸濠之亂。
弘治十二年,伍文定登進士,强於弓馬膂力,喜歡議論。最初授常州推官,善於決斷案件,期間勸魏國公徐與退田于民,后因劉瑾接受徐與賄賂,巡撫艾樸等十四人悉數被逮捕,當時伍文定已經升至成都同知,也因此下詔獄,被貶斥為民。之後劉瑾事敗后,伍文定重新起用,并平定江西姚源王浩八等民亂,此後升爲河南府知府,擒拿張勇、李文簡叛亂。因政績,調任吉安府知府,評定永豐及大茅山叛亂,此後輔佐巡撫王守仁平定桶岡、橫水。
宸濠之亂時,朱宸濠起兵,吉安府官民爭相逃亡,伍文定斬殺一個逃亡者后,眾人紛紛安定,并迎接王守仁入城抗敵。此後知府邢珣、徐璉、戴德孺等紛紛前來共同討伐,伍文定擔任大帥。在戰場上,伍文定身中矢石,火燒須鬚而不動。平定叛亂后,因功最大,升任江西按察使。太監張忠、許泰抵達南昌,意圖冒功,但是王守仁已經俘虜朱宸濠抵達浙江。至此張忠大恨,伍文定反被捆綁。之後,伍文定仍然升爲廣東右布政使,未赴任時,世宗已經嗣位。伍文定於是上疏稱監張忠、許泰罪過,并請發放朱宸濠貲財,奉還江西,并釋放被張忠、許泰冤枉之人,明世宗對此表示嘉獎并批准。
此後論功,升任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嘉靖三年,討平海賊董效,后因病請辭。嘉靖六年,召為兵部右侍郎,同年冬升任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事。次年,升任兵部尚書,提督雲南、四川、貴州、湖廣軍,討伐雲南土酋安銓叛亂,并后因尚書方獻夫、李承勛詆毀而令致仕。嘉靖九年去世。天啟初年,追諡忠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