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的明史与奸臣
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努尔哈赤关外起兵,告天灭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努尔哈赤子孙定都北京——以清代明,其间不过六十年!
也就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企图救明的张居正被反攻倒算,东林党、阉党以及宣、昆、齐、楚、浙党的争斗形同水火……外敌虎视,流寇蜂起,君亡国破,其期间亦不过六十年!
明亡清起的六十年,香港旅美宇航科学家翁玉林试图给出一个科学的答案。他认为: 造成明亡的60余年里,太阳黑子消失,欧洲出现小冰河时期,中国则气候突变,天灾令农作物失收。“若非明朝末年天灾,农民不会因小事而造反。天灾同样在满州出现,迫使满州人四出讨伐,既为土地也为食物。”饥荒连连,令革命一触即发。
晚明即1500年后气温的骤然下降,气温最低点确在的1600年至1644年这段时间,是为千年以来的最低点,万年以来的次低点。这一点,对研究和解释民变蜂起,固然不可忽视。但作为一个民族衰亡的根本原因,明显不足。因为同是这一自然环境,毕竟有的衰亡,有的崛起,有的从容应对。为什么自然灾害面前,明朝的窗户纸一捅即破,社会矛盾骤然凸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不管明亡的原因存于何处,这个六十年足以让人闻之色变,生活其中的人噤若寒蝉。但是,有一个人一生就恰恰生活在这个六十年!
这个人,就是阮大铖。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载:“马士英……与怀宁阮大铖同中会试。……大铖机敏猾贼,有才藻。天启初,由行人擢给事中,以忧归。同邑左光斗为御史有声,大铖倚为重。……大铖偕谢三宾、宋之晋、苏壮等赴江干乞降,从大兵攻仙霞关,僵仆石上死。而野乘载……大铖方游山,自触石死,仍戮尸云。”
从《明史》这些并不难懂的文字,很容易读出如下信息:
第一,
阮大铖是怀宁人,但他又与左光斗同县(同邑),而左光斗则是桐城人——《明史》它说不清阮是哪县。
第二,阮大铖死于降清之后,属“因公牺牲”;或死于“游山”,被清兵“戮尸”——《明史》它也说不清阮死于何因。
《明史》的修撰,历经三朝计六十年,最后居然连传主阮大铖的生、死都没有搞清。况且,《明史》总裁张廷玉自身就是桐城人,而桐城、怀宁两县相邻,同属安庆府。一个人物,生属两地,死为二因,这部《明史》真叫离奇!
同样离奇的,是《明史》将阮大铖归于“奸臣”之列。《明史》“奸臣传”所列的十二人,胡惟庸、严嵩、周延儒等十一人都“当之无愧”,唯独阮大铖不够资格。因为大凡“奸臣”,既要有奸佞事实,还必须有足够的“资历”,二者缺一不可,不是坏事做绝的生产队长都可叫“奸臣”。阮大铖为官天启、崇祯二朝,“天启初,由行人擢给事中”,不过是月俸7石的“从七品”小官,无论怎样“猾贼”,毕竟还是“一般干部”;“崇祯元年,起光禄卿”,阮大铖官升“从三品”,性质是“听于礼部”的朝廷酒店经理,想做坏事也做不成,且任职不过一年,
“明年定逆案,论赎徒为民,终庄烈帝世,废斥十七年,郁郁不得志”。
阮大铖够格当“奸臣”,是在南明弘光朝,其官历至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但后世所言的南明弘光、隆武、永历三朝,清朝并不承认其国家政权的地位和性质。清朝认可的明朝,只到崇祯皇帝上吊时为止。这南明三朝的“皇帝”,《明史》则一律将之处理成明王室的后裔。那么,“国”之不存,“臣”之焉附?以此推论,阮大铖其时只能是王府中的一名高级家奴(臣),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朝廷命官。他于弘朝中的一系列恶行,也自然是与“明史”无关。《明史》不是明蕃王的“家史”,不厌其详地罗列阮大铖弘光朝诸事,就是文章学上的“离题”,再咬定其明朝的“奸臣”定性,这只能归于其离奇的史学逻辑。
关于《明史》,孟森《明史讲义》中评价说:“根本之病,在隐没事实,不足传信。”
清修明史,为何要“隐没事实”,不能秉笔直书?这当然出于政治考虑,即明、清之间的关系问题。
首先是明、清之间的隶属问题。清之发祥,与明之开国,几乎同时。清以肇祖为追尊入太庙之始,而肇祖归顺明朝的事实,在明成祖时即有“明实录”记载。事实上,早在明太祖时,清之本土所谓建州女真部族,即已归附明朝。有明一代的二百多年里,明朝对建州女真是服而抚之,叛而剿之,恩威并施。介于其中明朝诸臣难以枚举,事实纷繁。编修明史时又无法避开诸人诸事,要想涉及到的建州女真问题,清除得一干二净,而又不至于漏洞百出,绝非易事。这也是清朝开国近百年方修明史,明史一修就是六十年才能定稿的原因所在。
再者是以清代明的合理性问题。清朝入关后代明,打的就是为明帝复仇的政治大旗,以化解政治敌对势力,达到顺天应人的效果。那么,谁是明朝灭亡的罪魁祸首?即所谓乱臣贼子!故而,才有《明史》中崇祯帝“非亡国之君,而当亡国之运”之结论。但崇祯帝又明明就是亡国之君,明朝明明就是亡于清军的铁蹄之下。清朝代明后,对明朝遗民实行了百年的铁血政治,再辅之巧妙的官史言说,其稳定统治的政治效果,也便不难理解,更是可想而知。
所以,《明史》需要给给后人留下的,正是这种主观自觉意识下的一头雾水。
而阮大铖,正是这种一头雾水式的历史人物!
阮大铖,字集之,号圆海,一号石巢,又号百子山樵,明末杰出的剧作家和诗人,也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历史人物。正由于《明史》的定论,《小腆纪传》等杂史的跟进,一齐锁定其奸臣属性,后人对阮大铖更是讳莫如深,相关史料不传,谬误杂说叠出:《明史》及后世学术,均言阮大铖为怀宁籍;清吴伟业《鹿樵纪闻》及清徐《小腆纪传》,竟称“阮大铖,字圆海”;钱秉镫《阮大铖本末小记》,断言阮大铖无子;私家著述尽删阮大铖文字,邝露《赤雅》后附鲍廷博识语称:“旧有怀宁两阮序,引削而不录,惧为先生辱也。”(国家图书馆藏清乾隆四十一年刻本《知不足斋丛书》);官修史书多回避阮大铖详实,《安庆府志》及《怀宁县志》,除清康熙《怀宁县志》于卷二十五列人阮大铖小传外,仅在《选举志》中著录其姓名科第,纪传概行从略……凡此种种,明末以来公私史集中阮大械的相关记述,不时有所改动,其生平细节日见模糊……
阮大铖是不是盖棺定论的奸臣?是不是国破君王的罪魁祸首?通观历史,大凡改朝换代,必有“大救星”横空出世,必有“奸臣贼子”祸乱其中。有星级人物供人追捧,有倒霉蛋供人撒气。但是,“大救星”死了,人民往往活得更滋润;文学史少了一个人,专家学者照样写得文从字顺——这就叫有意思,或很有意思!
历史早有“姑娘学”。所谓“姑娘”,就是好看的女人。每一个女人,不被人看到而又至为重要之处,即她的“私处”——而这些“私处”,多又被人遮蔽,或谓之“君子不耻”!
阮大铖被模糊,被删节,必定有着深刻的政治原因——历史不是让制作者看电视剧,不是让观众娱乐。清朝统治者远非善类,而我们对明史的研究,又喜欢标榜学术。其实,即便以“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研究,也能比纯学术的解读更接近史实。生活于独特历史环境中的阮大铖,蕴涵深刻。考辩其一生事实真相,对认识和解读明季乱相,窥探明季的世态人心,检讨着明亡的政治得失,修正中国文学史(戏剧史)的缺失,均不失意义。
自十年前研究《阮大铖戏曲四种》始,凡是十年。现于浮山,终成此稿。而于斯研究,并非为之“平反”、“鸣冤”。但“中国文学史”,则不该忽略中国或文学。当然,“中国文学史”人海泛浮,历史从来就不在乎少一人,也不在乎多一人——哪怕帝王将相,哪怕风月才子,就象请人吃饭,多一个无非是让小姐添套餐具。
在此后诸讲中,分别就阮大铖的家世、是非、交游、诗歌、戏剧展开。相关史料,列为附录,供有识之士参与。考虑行文的连贯,相关引述亦只作简单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