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轶事——又和电影有关
(2009-05-25 1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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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大概是所有人童年时的欢乐之源,我也不例外。
除了规规矩矩的爱国、人民、东方红、儿童电影院之外,七十年代末,各个工厂也相继建立了他们的电影院。每天上下学的时候,我就要经过两个:公交公司和江西印刷厂。江印的电影院比较早,我在那里看过电影《流浪者》,但说实话,看不懂,不知所云。而且它的影院大概是会场改造的,比较粗糙,最离谱的是有很多柱子,买的座位不巧,就会被柱子挡住,只能歪着头看。所以,后来它自己也羞惭地关门了。
公交公司的迅速取而代之,它除了略小一些,没有楼座之外,其他的和城里正式的电影院毫无区别。那里承载了我童年的无数如花记忆。《三笑》《画皮》《405谋杀案》《蝴蝶梦》《梁山伯与祝英台》等等等等,几乎都是在那看的,可能总数有一百多场。每天经过公交公司门口时,我就要引颈翘望,看看它贴出了什么新海报,如果是戏曲片,就去向外婆报告,她一定会兴趣盎然,我承担买票任务的同时,也少不了自己一张。武侠片呢,则报告舅舅;伦理片呢,妈妈;其他片,小姨。总之,亲人们是我用之不竭的影视资源,我见人打卦,几乎总能随心所愿。当然,有一个人必须要避开,那就是我的铁公鸡爸爸。写到这里,我很想口诛笔讨,对他给我童年带来的创伤清洗一下,但由于本文的主题不在这,我想还是拟撰专文比较好。
后来又有一个地方出现了——江西电机厂电影院。它的具体崛起时间我忘了,只记得在里面看过一次《精变》,搜了一下豆瓣,83年的电影,那时我已经上初中了。由于年龄的增大,回忆起来已经不那么浪漫,所以没什么好说的。但在这里体验过的一次暴力却无论如何永志不忘。
据说国外的电影都分级,有暴力镜头的,儿童绝对不许观看。在中国却没有这规矩,且不说我们从小就受爱党主义教育,不厌其烦地给我们观看内战片,以证明党的伟大。而这些伟大,其实也不过是暴力上占了上风,这样,从小我们就不懂得怜惜弱小的生命,恃强凌弱成为人生的第一法则,我自己不清楚用烧红的铁钳烙死过多少蚂蚁,也不知道玩死过多少金龟子、知了和蜻蜓。好在身体孱弱,没有资格欺负过别人,并非不愿,而是不能。但也本能感受过被暴力欺侮的痛苦,只是不知道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罢了。
我曾说过自己恐高,但总不能永远游离于组织之外。所以,经过多次训练,我终于可以应付普通的高墙了。那天,当我和优等生小龙、留级生小应一起翻墙进入电机厂,刚跳落墙根之时,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便拦住了我们三人,都刚刚发育的样子,个子比我们高一截,浑身上下充斥着由于缺乏信仰而勃然的暴力气息,像乡间主干道两旁的野草一样,灰扑扑的强劲。
“翻墙跑这里干什么?”一个问,带着邪恶的笑容。
“买电影票。”留级生小应怯怯地说,虽然他在班里是我们的老大,但在这两个少年面前,却战战兢兢。
“把钱拿出来。”另一个呵斥道。
中国的战争大多数是不义的,目的不过是钱财和妇女,这两样非通过打仗不能办。当然,碰上弱国为了苟安,只能委曲求全,割地送钱和美女求和。然而这在国家则可,在我们则不可,因为这点钱是为了看电影的。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似乎看电影还是足够重要。
于是只能打。
两个少年轮流上前,各抽了我们几记耳光,我们一动不敢动,他们这才心满意足,道:“下次不许爬墙了。”挥手让我们走。我这才发现,其实他们还没坏到抢劫的地步,只不过时光于他们太过无聊,打打人,欣赏一下弱者屈辱的样子,很能带来一些快乐而已。
昨天看陈凯歌回忆录,他回忆自己年轻时,文革时期在同伙的怂恿下,一起用力抽打别人耳光时,他这样写道:
我尝到了暴力的快感,它使我暂时摆脱了恐惧和耻辱。久渴的虚荣和原来并不觉察的对权力的幻想一下子满足了,就像水倒进一只浅浅的盘子。我在六岁那年蹲在葡萄架下,看着一只小鸟抽搐死去所种下的种子,终于有了结果。
他还提到一位台湾朋友,说看见大陆的乘务员在火车上当着孩子的面欺侮一位父亲,以为这样一来那孩子便无法做人时,不禁苦笑。确实又能如何,中国无处不是课堂,无处不在按照教科书和主旋律电影的方式在培养“人才”,并且自得其乐,谁又能操得了这份心。
更何况他们中的大多数还随着领袖高呼:中国是中国人自己的事,外人没有资格指手画脚。
呜呼!一个如此别致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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