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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艺人广电总局封杀纳兰惊梦柯震东 |
分类: 纳写娱乐 |
纳兰惊梦/文
广电总局的一纸红头文件,在终于将沸沸扬扬的“限劣令”传闻变成现实之余,也依旧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贵圈真乱”一直是外界对于娱乐圈诸多不光彩面的调侃和嘲讽,但在“限劣令”真正落实之时,舆论也并没有出现人人拍手叫好的景象。归根结底,这种行政命令一刀切式的决断,必然存在着诸多后遗症。
首先是对于“劣迹艺人”的界限如何认定的问题,按照总局文件精神主要指的是涉及“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矛头直指柯震东、黄海波等涉毒涉黄艺人;而对争议较大的出轨、潜规则等道德失范行为没有做出明确的表述。多数网友认为,有些艺人的道德失范行为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不逊于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却不用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是否公正也值得商榷。
其次是此次的封杀劣迹艺人,是否有时限上的设定与区别。毕竟即使是违法犯罪行为,也有量刑轻重区别,刑期尚有长短之分。如果此次“封杀”完全是无限期的,对于艺人而言就是职业生涯的终究,这样的惩罚无异于一棍子打死,直接宣判了死刑。如此是否得当,也值得讨论。
最后而言,对于“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全部暂停播出的决定也存在瑕疵。是参演并且已经上映播出过的影视作品也不得播出呢?还是仅尚未上映播出的影视作品不得播出?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对于影视制作公司和电视台而言都将造成不小的损失。这种损失由第三方承担的决策是否合情合理,同样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由此可见,广电总局整肃娱乐圈,正面引导行业风气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依旧依赖简单的行政作为的手段毕竟还是充满了官僚做派。窃以为,艺人作为一种职业,亦可以参考部分专业职业管理的方式。譬如参考职业足球运动员、职业篮球运动员一样,成立统一的职业协会,成员需注册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可进行演出等商业活动。并由协会制定统一的职业规范准则,厘清注册、管理、清退等规则,违反相关规则的行为由协会裁定并做出相应的判罚乃至取消从业资格。如此,让演艺市场更加健康规范,而不是充满了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