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浩的诗》序
(2015-06-10 18: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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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浩的诗自己/自我广袤性沈天鸿文学 |
分类: 文学评论 |
《乔浩的诗》序
伽达默尔在其《真理与方法》第二版序言中说:
“哲学家尤其必须意识到他自身要求与他发觉自己置身其中的实在之间的那种张力。”
诗人也是这样,而像乔浩这样的诗人就更是如此——
2008年我在给《乔浩诗选》写的序中指出过:“乔浩的诗在我看来,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对自己本身的涉及。”广义地说,所有诗人的诗都必然涉及其自己,但这个涉及的自己一般其实是自我,即作为诗的作者的思想、感情、观察与表现的角度和方式等等,而不是或者很少涉及到真实生活中由经历所构成的那个自己。正是由于存在着这样的区别,美国西尔维亚·普拉斯、安妮·塞克斯顿等人一直以自己的经历写成的诗被给了一个专门的命名:自白派诗歌。因为此,我在《乔浩诗选》的序中说过乔浩的诗对自己本身的 “这种涉及几乎到了美国‘自白派’诗歌的程度:个人的自白。”
但是,乔浩的诗也仅仅在以对自己本身的涉及为突出特征这一点上与自白派诗歌相似,在对题材的处理上,在诗歌的基调上,乔浩的诗与自白派差异甚大,例如,众所周知,在自白派诗歌中,自身经历和处境的烦恼、痛苦与精神的紧张,既是其燃料,又是消耗燃料的火焰,并且由于在相当程度上局限于一己,其所能体现或者隐喻的人类肉体与精神的生存状况及可能性,都极其有限。乔浩的诗不是这样,而是相反,在《乔浩诗选》序中我已经用乔浩的《四只白鸽》等诗为例,分析、论证过这一点——
“乔浩的诗是通过说出自己的存在、经历和感受,说出了‘一切东西中的单个事物和单个东西中的一切事物’,说出了我们知道但没有‘见出’,和不知道的一些东西。这,正是他的诗的价值所在。”
乔浩这本新诗集中的诗,从写作时间看都写于《乔浩诗选》出版之后,这些诗,乔浩继续保持了他以前的风格与特色,具体地说,就是继续以自己的经历为题材,通过说出自己的存在、经历和感受,说出一切东西中的单个事物和单个东西中的一切事物;蛰伏着的一种个人的又是宇宙的空旷与凉意与明亮结合在一起,并且以明亮的形式出现;基本用“日常说话”的句式和自言自语的语气构成。新的变化是,这本新诗集中的诗的内涵更具有广袤性了。这除了诗人思想与技艺有了发展的原因,应该也与诗人对在诗中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经历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有关——借用乔浩《无辜,梦》中的诗句来说,就是:
“苦难具有普遍性/ 它并非是孤独的个体!”
但要用诗使自己的经历包括苦难具有普遍性,并非易事。伽达默尔所说的“尤其必须意识到他自身要求与他发觉自己置身其中的实在之间的那种张力”,是使诗涉及到的任何东西都具有普遍性的重要的甚至是必需的前提——意识到并发觉、捕捉到这种张力,然后才能在诗中体现这种张力,并且把它转化为诗的张力。而且,没有张力就没有诗是一个常识。
简单地说,张力是由对立、对峙、紧张、冲突等等产生并构成的。
我借用的伽达默尔这句话中,“他自身要求与他发觉自己置身其中的实在之间” 是对立、对峙、紧张、冲突的。而“他自身”与“他发觉自己置身其中的实在”包含了个人(个体)与集体(整体或者整个世界)、存在与在、现在(时代)与既往(历史)等等重要范畴或者说关系。所以,意识到自身要求与发觉自己置身其中的实在之间的那种张力,是以自己的经历为诗的乔浩的诗能够具有张力,并且在内涵上不局限于一己而具有广袤性的根源与保证。
例如《个人史》:
我曾是某仓库的守护者
这首很短的诗中,个人(个体)与集体(整体或者整个世界)、存在与在、现在(时代)与既往(历史)等等重要范畴或者说关系都全部到场,其中,个人(个体)、、现在(时代)与在突出于诗的表层,集体(整体或者整个世界)、存在、既往(历史)通过被突出并且直接到场者而让人意识到它们的缺席,但被意识到缺席也就是通过缺席的方式隐性到场了,并且是这些缺席的整体或者整个世界、存在和历史强有力地笼罩着直接在场的个人(个体)、、现在(时代)——例如人由应该的在变成了存在并且是被存在,而这是某个整体决定并且控制的——使个人(个体)的“我”成为某种特定境遇中的人们甚至人类的代名词,进使诗中的特定境遇成为丧失具体时间性而是任何时期或者时候的。这样,诗所写的境遇与体验就成了任何时代任何人的。
诗中的“仓库”和“仓库的守护者”值得提出来单独说说:仓库和仓库的守护者可能是写实,但被选择写进诗,不能认为仅仅是纪实,它们在本文的结构中获得了重要的功能,并且对全诗有重要作用:仓库里储存的所有的东西,都处于存在并且是被存在的状态。仓库的守护者的状态也是被存在而不是在。而仓库守护者和仓库里的东西的关系是被存在者看守被存在者!
诗的题目“个人史”也非常精彩:它不仅是全诗的一部分,还提升了诗的广袤性与意义的深刻性。从表面并且按常规思维看,这首诗只写了“我”做仓库保管员的那个时期,并且可能时间也不长;而且又只写到做仓库保管员时的某个或某些夜晚,只是“我”的个人史中的一个小片段,如何能命名为“个人史”?但是,它不仅是“我”的个人史,而且还是任何人亦即所有人的个人史——注意题目“个人史”前没有“我的”这样的限制词,而是无主语无定语泛指的“个人史”。这个题目的泛指性而且是每个人的个人史要结合诗的正文来看(参看上两节对诗的正文的分析)。
包括题目在内的这种处理使全诗构成了一个象征,象征的重要功能除了指向彼,还有一个就是使意味无限弥漫,这首诗正是因此获得了内涵没有外延的广袤延伸。
这首诗的另一个值得一说的特点是,深邃的内涵、广袤的包容性全由乔浩式的平静甚至平淡的自言自语出之。这样写难度很大,但乔浩获得了成功。
此外,深邃的内涵、广袤的包容性全由平静甚至平淡的自言自语出之也形成了诗的形式的张力。
由以上对这首诗的简单分析也可以看出,乔浩的诗艺与思想这几年都有了长足的进展。
将自己作为诗的题材自然是有危险性的,因为一个人对自己的理解难于对他者的理解,因此一个人对自己的了解的有限性大于对他者的理解的有限性。而超出了自己理解的有效范围的东西,诗人是无法把握的。如果用它来写诗,自然是不大可能写得好的,而问题在于人总是常常认为自己对于那个对象是理解的。不过,不写自己的经历等等只投射自我的另一种写法,仍然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存在着同样的危险性。所以,将自己作为诗的题材因而有时没有把握好甚至没有把握住,是可以理解并原谅的。所幸乔浩的诗中这样的诗几乎没有。
一般都把诗包括其它文学文体表现的对象看成是客体。其实,真正的对象不是客体,而是自身和他者的统一物,是一种关系,只有在这个统一物或者说关系中,才同时存在着主体和客体的真实,以及理解的真实。真正的诗必须在理解自身中显示主题与客体统一存在的真实。就诗歌来说,有以自己(自身)为诗和以自我为诗这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不具可比性,但前一种写者一直寥寥,在终于出了个美国的自白派以后,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可以说又没有后继者了。乔浩的诗的意义之一就在这里:独自续上了这种诗歌的血脉,并且主要以不是自传也不是自白,避免了美国自白派诗歌常常限于一己的短处——这一点表明乔浩的诗没有直接的先例。
乔浩始终不渝地使自己的写法和风格日臻完善,实现自己的事业,这本诗集是他献出的新的成果。作为这本诗集的第一位读者,我写了这篇读后感以对它的问世表示祝贺。